1.中国国家电网简介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经营输电、变电、配电等电网资产的特大型企业,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公司的中文全称:国家电网公司;英文全称:Stat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英文简称:State Grid 英文缩写:SG。
国家电网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亿元,经营区域覆盖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覆盖国土面积的88%以上。领导班子由中央管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国家电网公司是国家电网投资和经营的主体,拥有东北、西北、华北、华东、华中5大电网和3个独立省(区)电网。国家电网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公司利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的原则,以加快推进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同步持续建设城乡配电网,积极促进电力市场化,强化科技创新与信息化为公司的发展重点。多年来,国家电网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跨区域输变电工程和联网工程,负责三峡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调频、调峰电厂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为中国的电力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对反贫困战略进行了调整,确定了开发式扶贫战略和动员各方面力量扶贫的指导思想,特别是“九五”以来,国家实施了包括加强基础设施投资在内的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电网公司结合电力行业自身特点和优势,探索提升扶贫效率、关注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扶贫方式。针对1993年底全国还有28个无电县的状况,国家电网公司于1994 年开始实施“电力扶贫共富工程”;1995年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和《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要求,承担了湖北省秭归县、长阳县、巴东县、神农架林区四县(区)的定点扶贫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和减少贫困做出了贡献。1998年,为了贯彻国务院提出的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重大决策和关于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减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的指示精神,实施了覆盖全国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国家电网公司目前共拥有72.8万职工,其中工业企业职工52.2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71.7%;建筑业职工15.7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 21.6%;科研设计单位职工1.46万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2%。截至200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1767亿元,资产负债率61.96%,共有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195899千米,变电容量61664万千伏安,直接管理员工150.2万人,直接服务客户1.28亿户。
2005年,公司售电量14646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7214亿元,利税604亿元,利润总额144亿元。公司2004年收入位列2005年《财富》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500强第40位。
2.国家电网公司标志释义
3.发展战略目标
4.公司主要职责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全国电力工业发展规划的建议。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
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的网间协调问题,实现安全、优质、高效运行。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电力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富余人员分流与再就业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指导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国家电网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5.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6.公司的主要权限
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公司所属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以及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统一管理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7.《财富》全球500强排名
- 2004年,《财富》500强排名国家电网公司排第46名;
- 2005年,《财富》500强排名国家电网公司排第40名;
- 2006年,《财富》500强排名国家电网公司排第32名;
- 2007年,《财富》500强排名国家电网公司排第29名;
- 2008年,《财富》500强排名国家电网公司排第24名;
- 2009年,《财富》500强排名国家电网公司排第15名;
- 2009年,《财富》500强排名国家电网公司排第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