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企业大型企业标准
钢铁工业
钢铁联合企业
年产钢150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及以上。
独立铁矿
年产铁矿石能力600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以上。
有色金属工业
有色金属联合企业
镍、锑、锡加工企业
年产能力5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 值6亿元及以上。
重金属企业
年产能力7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氧化铝企业
年产氧化铝能力60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冶炼电解企业
年产电解铝能力20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以上。
煤炭工业
矿务局(或独立煤炭开采企业)
年生产能力1000力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以上。
石油工业
天然气开采企业
年产天然气能力50亿立方米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20亿元及以上。
石油开采企业
油田年开采能力350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20亿元以上。
石化工业
石化联合企业
原油加工500万吨及以上,
化纤单体、聚合物20万吨及以上,
基本有机原料20万吨及以上,
乙烯30万吨及以上,
合成橡胶20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以上
年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其中一项达到标准即可)
化学工业
化工联合企业
生产能力:两种及两种以上产品的(年生产能力达到大一标准)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电力工业
发电企业
装机容量:l20万干瓦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供电企业
售电量:l00亿干瓦小时(度)及以上;(送电线路:2000公里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军工工业
航天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航空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核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兵器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机械、电子、森工、市政公用企业
机械工业
重工机械制造企业(注:两个指标须同时达到标准)
年产能力6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汽车制造企业(注:两个指标须同时达到标准)
年产5吨以上载重汽车8万辆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及以上。
轿车制造企业(注:两个指标须同时达到标准)
年产能力5万辆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10亿元及以上
拖拉机制造企业
年产36.8千瓦(5O马力)及以上拖拉机(6万标准台)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船舶修造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通用机械、机床制造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电子工业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森工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轻工业
盐、糖、造纸联合企业
年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印制工业企业(注:专指中国人民银行印制总公司所属印钞制市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纺织业
化纤联合企业
年产能力化纤30万吨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医药业
化学原料药企业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市政公用工业
自来水企业 (注:各项指标同时达到)
实际综合生产能力25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
Dg75以上供水管道长度2500公里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
煤气企业
年末供气120万户及以上;
生产用固定资产原值6亿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