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评价系统

1.财务评价系统概述[1]

业绩评价作为管理控制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其本质上属于一个由各个要素组成的具有整体目的性和内在联系性的综合体。同样,财务评价作为业绩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也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一个典型的财务评价系统应该由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目标、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评价报告等基本要素构成。

2.财务评价系统的要素[1]

(一)评价目标

评价目标是指通过业绩评价所要达到的目的。它与评价主体和评价客体相互联系、关系紧密。不同的评价主体对于同一评价客体存在着不同的需求,不同的评价客体又存在着各自不同的情形。评价目标与组织目标相关,但更多的是依赖于战略目标的分解,体现为影响战略实现的关键成功因素。对于基于价值管理的现代公司而言,其评价目标也趋于多元化,既包括财务目标,又包括非财务目标;既要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又要考虑关键利益相关者的要求。

(二)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是指对评价客体的哪些方面进行评价。从业绩评价演变的进程观察,评价指标的变化趋势具有三种特征:①评价指标的表现形式已经从过去的单一指标逐渐过渡到多元的指标体系;②评价指标的计算基础已经从当初仅仅只有会计基础财务指标逐渐发展成为各种基础皆有;③评价指标的反映内容已经从过去的仅仅关注财务结果逐步拓展到关注驱动财务结果的非财务活动。

(三)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是判断评价客体业绩优劣的基准。评价标准最初是以实际的业绩水平为准来评判,也就是采取绝对基础作为评判标准。随着组织背景的逐渐变化,采用绝对基础作为评价标准的做法也逐渐被以相对基础(选择别的参照物为基础)作为评价标准的做法所替代;而后相对基础的评价标准,又由最开始的历史标准逐渐扩展到预算标准和行业标准。因此,就目前而言,业绩评价系统最为常用的三类标准是预算标准、历史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竞争对手的标准)。

(四)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解决的是如何评价的问题,即采用一定的方法运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从而获得评价结果。没有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就成了孤立的评价要素,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目前在实践中应用比较广泛的评价方法主要有三类:单一评价方法、综合评价方法和多角度平衡评价方法。

(五)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实际上属于财务评价系统的输出信息,也是财务评价系统的结论性文件。评价主体以评价客体为对象,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和其他管理信息系统,获取与评价客体有关的信息,通过加工和整理计算评价指标,将评价指标实际数值与预先设置的评价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差异的产生原因、责任及影响,从而得出评价结论,最终形成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的编制应按照评价指标计算、差异计量与分析、评价结论形成、奖惩建议等几个步骤进行,但其关键步骤在于评价指标计算和差异分析。

财务评价系统各要素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关系,具体表现在:评价目标是财务评价系统的指南和目的,它决定了评价指标的选择、评价标准的设置、评价方法的确立和评价报告的编报。评价目标从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又分解为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即评价指标反映评价目标的具体内容,评价标准反映评价目标的具体水平。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相互影响。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是形成评价方法的基础,其类型的选择会影响评价方法的确立。评价方法不仅是对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的具体运用,而且是对实际业绩是否达到评价目标的判断过程和处理过程。评价报告是整个财务评价系统的输出信息,是对财务评价系统其他要素的最终反映和综合体现。当然,评价报告的深度、广度与可信度要取决于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的科学性。财务评价系统各要素及其关系如图1所示。
Image:财务评价系统构成.jpg

3.财务评价系统的优缺点[2]

财务评价系统中所使用的业绩指标主要是从会计报表中直接获取数据或根据其中的数据计算的有关财务比率。比如在计算投资报酬率时,分子为损益表中的净利润,分母为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或资本占用额(长期负债+自有资金)。这些数据的获取严格遵循会计准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数据的人为调整,具有较高的可比性。由于会计准则从谨慎的角度反映了外部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并且按照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计量,所以财务评价系统无法从战略角度反映企业决策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果某个部门的财务指标被修改,企业整体目标分解的逻辑性、系统性就将丧失。由于许多企业将财务指标(如利润)与激励机制相挂钩,这就导致了许多部门经理对财务数据进行操纵或者就部门预算目标与总部进行讨价还价,最终可能造成为追求部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的结果。同时,财务指标作为事后的结果指标,无法反映出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对业务流程进行适时监控,因而,在现实中,除了财务指标外,还需要一些非财务指标来判断企业的得失成败。

4.财务评价系统的封闭性[3]

财务评价与会计核算之间有重要区别,即相对而言,会计核算是开放的,而财务评价是封闭的。具体表现为:在会计核算中,不论是多计还是少计企业或单位的现金收支,只要科目分类正确,都不会影响资产负债表的平衡;而在财务评价中,如果多计或者少计系统或子系统范围内的现金流量,则不但会影响企业或项目的资金余缺分析,而且也必然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不等于负债加权益,对此,以后将做比较详细的讨论。

5.与财务评价系统配套的制度安排[2]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业绩评价只是企业管理控制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其作用是保证企业战略规划得以顺利实施。因而,在设计业绩评价系统时,必须系统地考虑业绩评价系统与其他管理环节的协调与配套。

对财务评价系统来讲,它以全面预算管理责任会计制度的实施为前提,并将业绩评价结果与激励制度相结合。这样安排的结果是,将企业的总目标层层分解为每个责任中心的子目标。这些子目标常常直接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或根据财务报表计算的财务指标来表示,如成本利润、投资报酬率等,并且与总目标共同构成一个具有量化关系的逻辑分析体系(如杜邦分析系统)。这些子目标一旦被分解,公司总部常给予各部门充分的自由以保证各部门目标的实现,进而保证公司总目标的实现。这个过程通常以年度预算的形式来实现。年末时,根据预算标准与预算实际执行结果进行比较,对各部门的业绩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此外,为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投资决策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