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职能

1.什么是领导职能[1]

领导职能领导职能是指管理者通过行使所拥有的权力,引导、影响和激励组织成员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的过程。

2.领导职能的内容[2]

领导职能可具体分解为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基本职能。

(一)规划,是社会主义国家一项管理国民经济的基本职能,它指国家经济行政机关根据社会经济运动的规律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它包括这样一些基本内容: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各主要比例关系;生产力的合理布局等等。政府的规划职能一般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赋予的,在我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赋予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的。国务院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在执行规划职能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时,必须反映我国人民的意志,并得到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

(二)指导,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国民经济的一项基本职能,系指国家经济行政部门对国民经济各局部运动施以目标、原则和方针上的指导,使其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的要求,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灵活运行的一种管理职能

在实施指导过程中,国家经济行政部门必须善于根据经济活动的性质和数量差别,有区别地运用各种不同的管理方法。以往过分强调“行政命令”,实践证明,恰恰是这种方法损害了国民经济发展的总目标。为了达到国民经济的管理目标,管理方法要遵循“刚柔相济”的原则,对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的地区、部门、企业实行“刚性管理”,用法律、计划、行政命令来约束它们的经济行为;对社会经济运动中绝大多数地区、部门、企业,宜用“柔性管理”,用协商、对话、市场及指导的方法诱导其经济行为与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一致。

(三)协调,系指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调整各地区、部门、企业的发展方向和速度,以求得整个国民经济平衡、协调地向前发展。

政府经济行政部门执行协调职能的范围包括:

(1)协调地区、部门、企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及国家计划之间的关系,在以地区、部门、企业的发展服从整个国民经济宏观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地区、部门、企业的特殊利益;

(2)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和宏观经济效益提高的地区、部门、企业实行优先发展的原则;

(3)扶持落后地区、少数民族,老革命根据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4)在各地区、部门、企业之间提倡互助互利的交往原则。国民经济的总战略,总是要通过各地区、部门、企业的具体战略、计划、方针来组织实施和最终实现的,但各地区、部门、企业受其局部利益制约,在其发展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与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方向不相一致的地方,因此,国家经济行政部门就有必要对这种矛盾加以行政调整。在方法上,既可以通过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协商来解决,也可以由政府经济行政部门用指令、法规的形式来解决国民经济在发展中遇到的这类矛盾。

(四)监督,系指经济行政机构依照国家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以及为实现该战略而确立的各项方针、政策、计划,对全国各地区、各经济部门、各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以预防和消除它们经济行为中的失误和偏差,保证国民经济的各项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监督职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赋予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一国务院的。国务院具体委托政府各专门行政机构进行计划、市场、财政税收、银行等专项监督,并通过审计机关对国民经济的运行进行全面的经常性监督。监督职能的实现,可以及时地发现国民经济各行为主体的偏差,通过分析研究,寻找出有针对性的纠偏措施,使国民经济能够健康地向前发展。

3.领导职能的作用[3]

领导职能的作用从上述领导职能含义中不难看出,领导的本质是一种影响力,是被领导者的追随和服从,其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指挥作用

马克思曾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可见,在人们的集体活动中,需要有头脑清晰、胸怀全局,能高瞻远瞩、运筹帷幄的领导者,帮助人们认清所处的环境和形势,指明活动的目标和达到目标的途径。

2.协调作用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对协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严格的规章制度、有效的控制手段是保证组织有效运转的基础。但是,要想使组织运转高效率、和谐一致,还有赖于组织人员的协调、配合。组织内员工的工作效率既取决于规章制度的约束,还有赖于个人的思想、情绪、态度。领导职能的协调作用就是通过创造、设计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氛围,使下级心情舒畅、精神愉快,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之中,努力与人合作,愉快地去完成工作任务,实现组织目标。一般而言,在许多人协同工作的集体活动中,即使有了明确的目标,但因组织中每个成员的岗位背景、理解能力、工作态度、进取精神、工作作风及气质性格等的不同,加上外部各种因素的干扰,人们在思想认识上发生各种分歧,行动上出现偏离目标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就需要组织的领导者来及时协调组织内外成员之间的关系和活动,使组织内部能形成合力,外部形成张力,以便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

3.激励作用

个体行为是由需要和动机决定的。领导者要把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完全激发出来,必须设置能满足其需要、激发其动机的组织目标。一般情况下,个体目标与组织目标是不完全一致的,领导者的责任就是将组织目标的实现与满足个人需要统一起来,创造一种组织环境使员工加强对组织目标的认同感,从而提高员工接受和执行目标的自觉程度。作为组织的领导者,要根据每个员工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激励方式,使员工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最大程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实现组织目标。这就需要领导者了解被领导者的需要结构层次,不断有计划地确定不同时期的激励目标,不断发掘和激励员工积极进取的动力。

4.凝聚作用

组织是由人组成的,下属的士气、工作热情、团队精神需要领导去引导、去凝聚,通过领导方式、管理方法和领导艺术,调动下级的工作情绪,使其保持持续的热情和高昂的士气。特别是当遇到困难和挫折员工的士气低落时,领导职能的凝聚作用更显重要。领导要引导下级正确地、全面地认识形势,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增强自信心,勇敢面对困难,找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方法,团结一致共渡难关,为最终实现组织的目标作出贡献。领导职能的凝聚作用应通过领导者个人的高尚品质,非凡的能力领袖魅力,引起下属的崇敬、尊敬、信任、爱戴和忠诚,从而赢得下级的信赖和支持,达到同心同德、众志成城的目的。

4.领导职能的职能范围[2]

其主要的职能范围是: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计划、方针和政策;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的方案;协调各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经济发展计划和各种经济关系;部署重点工程(能源、交通、原材料等)的建设;汇集和传播经济信息,掌握和运用经济手段;制定并监督执行经济法规;在规定的范围内任免干部、管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