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企业自留资金
2.企业自留资金的性质及其理论依据[1]
企业自留资金归谁所有?如果归企业所有,用于生产发展投入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就自然归企业所有了。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在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中,怎么出现了部分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这部分“归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又是由企业的自留资金转化而来的,而企业的自留资金,则是企业用归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劳动创造出来的,它是企业与国家之间对企业盈利进行分配的结果。于是又产生了一个问题,通过分配,是否会出现两种所有制的相互转化?很显然,这些问题,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是不能成立的。首先,在实践中,如果企业里存在所有制不同的两类生产资料,国家对其生产劳动的管理方式是不同的;用这两类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劳动,对国家承担的经济责任不同,其生产经营方式也不同。这样,企业就很难把用这两类不同所有制的生产资料进行的生产劳动统一起来,就会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产生混乱。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也很难实现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统一的计划领导,国家也就丧失了利用计划对国民经济进行组织、协调和控制的重要的经济职能,此其一。
其二,由于企业可以用自留资金去逐步改造生产资料,这样一来,企业用自留资金形成的生产资料就会逐渐代替企业中的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企业就会在全民所有制的外壳下演化成集体所有制,于是,全民所有制的蛋壳里孵化出了集体所有制的小鸡,全民所有制的企业的性质发生了完全的变化。诚然,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全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则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所不能代替的。更何况这种演变的结果,就把全民的整体利益演化为集体的局部利益,社会主义经济就失去了稳固的基础。
其三,企业会对两类不同所有制的生产资料产生厚此薄彼的现象。自留资金形成的生产资料,由于生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利之于企业和职工,企业就可能从自己的局部利益出发,给以关心和精心维护,最大地发挥其效用,相反,对于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就难免缺少关心和爱护的态度。其四,由于企业用自留资金形成的生产资料归企业集体所有。自然就取得了用这些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劳动所获得的利润的分配权,这就可能削弱国家对消费基金的控制,造成消费基金总额的失控,引起国民经济中消费和积累比例失调的严重后果。
由上述理由可以得出结论:由企业自留资金转化形成的企业固定资产仍归国家所有。这一结论的理论依据还在于:
(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之间存在着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国家作为全社会利益的代表者对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对转化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资金(包括企业的自留资金在内)的所有权。
(二)企业的自留资金来源于企业的劳动者的生产劳动所创造的盈利,但是,生产劳动的基本条件是由国家提供的。同时,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劳动,首先表现为社会劳动,直接归属于社会总劳动,劳动者可以通过按劳分配取得与自己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相应的劳动报酬,超越这个界限以外的任何劳动成果,任何个人或集体都无权占有。
(三)企业的自主发展权,只是企业取得的相对独立自主经营权中的一部分,这里的自主,仍旧是相对独立条件下的自主,国家只是给企业以一定的资金支配权和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由上述分析,可以确定企业自留资金的性质:企业的自留资金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在企业盈利中留归企业支配和使用的那一部分资金。
3.企业自留资金的作用[1]
要考察企业自留资金的性质,首先要考察构成它的各个部分在企业自主发展中的作用。
从企业自留资金的使用方向来看,自留资金中属于企业生产建设基金的那一部分,主要用于企业的内含扩大再生产,即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等。企业的发展是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实现的,企业的自主发展主要表现为在内含上的扩大。所以这部分资金对企业的自主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保证作用。属于企业生产建设基金的另外一小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建造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如建造住宅和文化娱乐场所等等。
这部分资金并不进入企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作为企业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的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则用于增加职工个人的收入和改善职工的集体福利,进入消费领域,最终转化为个人的消费资料,但这些资金对企业的自主发展,同样起着极重要的促进作用。从企业自留资金构成的比例来看,用于生产发展的资金在其中占有较大比重,它的使用状况,反映了企业自留资金使用的一个主要方面。
企业自留资金中属于生产建设基金的那部分资金,一是用作企业的生产性投入,二是用作企业的非生产性投入。用作非生产性投入的资金,主要转化为企业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如住宅、食堂、俱乐部等设施。这部分资金一般与企业产品的增值无直接关系,在企业自留资金中,它只是属于生产建设基金中的一小部分。用作生产发展的那部分资金,实现对生产资料的改造,转化为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参与产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形成过程。由于它在企业自留资金中占较大比重,对企业生产资料的改造起着直接作用,对企业的自主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保证作用,因而它的性质,决定着企业自留资金的性质。考察它的归属,是我们研究企业自留资金性质的出发点。
4.设立企业自留资金的意义[1]
企业的自留资金,既来源于国家和企业按照一定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比例对企业纯收入的分配,那么当分配方式和分配比例确定以后,不同企业的自留资金必然会因为它们的纯收入之间的差异而出现差别。由于国家和企业之间的经济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不同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越来越趋近于大致相同,以致使企业盈利的多少比较单纯地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这样,经营管理水平越高的企业盈利就越多,自留资金也就越多,企业改善生产条件的规模就越大,或者速度就越快,企业职工生活水平改善的幅度就越大,企业就能获得有效的自主发展和较多的经济利益。反之,对于那些管理不善的企业,得到的自留资金就少,改善劳动条件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就要受到限制。
总之,企业有无生财之道,就必然成为企业和职工得到多少的先决条件。这就有利于改变旧的管理条件下,不管企业经营好坏,都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病。从企业内部来看,由于企业获得了自留资金,企业就有了活力。这个活力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由自留资金中的生产发展基金得到了改造生产资料、改善劳动条件的物质保证,使它能够在提高生产效率的条件下,以品种不断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数量不断增加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去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这是物质上的活力,二是企业由自留资金中获得了改善职工生活的有效手段,并且能够通过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根据职工个人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差别来调整职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有效地破除职工不分干好干坏,都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弊病。
这样,随着人的能动作用的发挥与物质技术手段的不断完善,企业就会出现生机勃勃的发展局面。应该看到,企业拥有对自留资金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就有可能根据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与职工局部的经济利益,长远的经济利益与现实的经济利益的关系,区分轻重缓急,自主地决定自留资金的支配方式和使用方向。
例如,企业可以自主地确定技术改造的重点,并且把生产发展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等捆在一起使用,以保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完成;企业可以自主地决定其内部奖金分配的方式,把奖励基金和工资基金合在一起,形成各种形式的浮动工资,以实现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等等。这说明,企业拥有自留资金自主权,就可以使企业对它的支配和使用具有较大灵活性。当然,这里的自主性和灵活性仍然以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前提,仍然要受到国家计划的宏观控制。但因为有了支配和使用的自主权和灵活性,就使它能够利用自留资金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急需的关键问题,从而使企业具有应变的能力。实行企业设立白留资金制是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重要物质手段,是企业协调内部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物质保证条件,是企业获得动力和活力的重要源泉。可见,设立企业自留资金,既是工业经济责任制实行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又是工业经济责任制得以完善和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企业要通过实行内部经济责任制来增强企业的自我调节、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自主经营中的灵活性和进取性,就必须十分重视和充分发挥企业自留资金在这些方面的作用。
5.企业自留资金的使用原则[1]
社会主义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企业作为商品生产者的相对独立性与社会主义计划的统一性之间的关系等方面所确定的总的根本性的原则,规定和制约着企业对自留资金的支配和使用,由此出发,企业对自留资金的支配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在企业自留资金的提取上,应坚持先国家、后企业的原则。这一原则有两层含义;
一是在分配程序上,必须坚持企业先上缴,后留利,即企业的自留资金,必须是上缴税利后的盈利部分,二是自留资金的数量界限,只能是“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职工个人得小头”中的“中头”。实行这一原则,是保证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以责任为核心的工业经济责任制的必然要求。坚持这一原则,以避免企业由本位利益出发,以截留利润、抗税、偷税、漏税等不正当手法,去损害国家利益。
第二,企业对自留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计划原则。这一原则也有两层含义,一是企业自留资金的使用,必须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体系,必须与国家宏观的计划协调,要把本企业的局部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要避免企业自主发展中的盲目性,注意作好使用自留资金的综合平衡工作。二是要在自留资金内部各部分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把企业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企业必须考虑内部的各种利益关系,把企业自留资金分为用于内含扩大再生产的企业生产发展基金,用于改善职工集体福利的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个人超额劳动报酬的奖励基金和用以调剂其他资金余缺及应变的后备基金;同时,还要根据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保持自留资金内部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关系,不能用一部分基金去挤占另一部分基金。自留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原则,是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的统一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性的反映。
第三,企业自留资金的使用效果,必须坚持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企业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所得的经济效益,是微观经济效益。这个经济效益,并不总是与社会范围内的宏观经济效益相一致。如果企业从本位利益出发去使用自留资金,有可能会暂时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获得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不把这个经济效益统一于宏观的经济效益,就不能最终有效地实现企业的自主发展。例如,如果企业利用自留资金去盲目发展一些不为消费者欢迎的产品或者扩大这些产品的生产能力,或者去发展那些供应量已经或即将超过消费者的需求量的商品,或者去发展些脱离了消费者支付能力的需求的商品,企业投入的这部分资金就不能完成其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的循环,它的运动就要终止在某一环节上,不能最后实现增值;同时,也将造成社会和劳动资源的浪费。这就意味着,企业自留资金中用于发展生产的那一部分资金,必须用来发展适销对路的产品或扩大适销对路的产品的生产能力,与消费者的需求相统一。这也是衡量企业留利资金使用效果的最终标准。只有坚持上述原则,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有效地提高企业自留资金的使用效果,实现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统一。
6.企业自留资金与企业其他资金的区别[1]
就所有权来说,企业自留资金和国家通过财政拨款分配给企业使用的其它资金,例如企业的固定资金,定额流动资金等等,都归国家所有,这一点并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两者之间在其它方面仍然存在着差别,这主要是:
(1)资金来源不同。企业的自留资金直接来源于企业的盈利,是企业范围内的联合劳动创造出来的,企业其他资金来自于国家的财政拨款,是社会范围内的联合劳动创造出来的.
(2)对企业生产经营所起的作用不同,企业通过财政拨款所得到的各类资金,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保证,而企业的自留资金,则用于企业的自主发展.
(3)管理方式不同,国家通过财政拨款分配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在使用时一定要按规定交纳占用这些资金的费用,而企业使用自留资金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在一定时期可以不交纳占用费用,对奖励基金的使用,在一定的数量范围内,也可以不交纳费用(这个费用表现为超额奖金税),而且在企业自留资金富余闲置或暂时不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把它作为向其它企业的投资去取得利润,或者存入银行去获得利息.
(4)投入的生产过程不同,企业通过财政拨款所得到的资金,投入于企业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过程,而企业的白留资金,则主要投入于内含的扩大再生产过程.
(5)企业对两类资金支配权和使用权的程度不同,对国家通过财政拨款分配给企业的资金,企业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多由国家指令性的技术经济指标来给以严格明确的规定.
例如,规定固定资金利用率,流动资金利润率,等等,而对企业自留资金,企业则有较大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国家一般不去干预企业对自留资金的支配方式和使用办法。例如,企业有权自己决定生产发展基金的投向,有权自己规定奖励基金的分配办法,等等。上述差别,决定了企业在管理、使用这些资金时必须有不同的原则和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对国家通过财政拨款分配给企业的各类资金,其管理原则和使用方法国家均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企业自留资金,由于它是工业经济责任制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其管理原则和方法的建立还正处于探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