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

1.什么是控制

从一般意义上说,控制是指控制主体按照给定的条件和目标,对控制客体施加影响的过程和行为。控制一词,最初运用于技术工程系统。自从维纳的控制论问世以来,控制的概念更加广泛,它已用于生命机体、人类社会和管理系统之中。从一定意义上说,管理的过程就是控制的过程。因此,控制既是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又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

一般说来,管理中的控制职能,是指管理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组织目标,运用一定的控制机制和控制手段,对管理客体施加影响的过程。在管理中构成控制活动必须有三个条件:

  • 要有明确的目的或目标,没有目的或目标就无所谓控制;
  • 受控客体必须具有多种发展可能性,如果事物发展的未来方向和结果是惟一的、确定的,就谈不上控制;
  • 控制主体可以在被控客体的多种发展可能性中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选择,如果这种选择不成立,控制也就无法实现。

2.控制的原则

1、反映计划要求原则

控制是实现计划的保证,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计划,计划越是明确、全面、完整,所设计的控制系统越是能反映这样的计划,则控制工作也就越有效。确定什么标准,控制哪些关键点和重要参数,收集什么信息,采用何种方法评定成效以及由谁来控制和采取纠正措施等,都必须按不同计划的特殊要求和具体情况来设计。

2、控制关键点原则

为了进行有效的控制,需要特别注意在根据各种计划来衡量工作成效时具有关键意义的那些因素。对一个管理人员来说,随时注意计划执行情况的每一个细节,通常是浪费时间、精力和资源,是没有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他们应当也只能够将注意力集中于计划执行中的一些主要影响因素上。事实上,控制住了关键点,也就控制住了全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指那些能够以最低的费用或其他代价来探查和阐明实际偏离或可能偏离计划的偏差及其原因的措施。

3、控制趋势原则

对控制全局的管理者来说,重要的是现状所预示的趋势,而不是现状本身。控制变化的趋势比仅仅是改变现状要重要得多,也困难得多。一般来说,趋势是多种复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逐渐形成的,并对管理工作成效起着长期的制约作用。趋势往往容易被现象所掩盖,控制趋势的关键在于从现状中揭示倾向,特别是在趋势刚显露苗头时就觉察,并给予有效的控制。

4、例外性原则

在控制过程中,管理者应该只注意一些重要的例外偏差,也就是说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那些超出一般情况的特别好或特别坏的情况,这样控制工作就会更有效。事实上,例外原则必须与控制关键点原则相结合,即要多注意关键点的例外情况。

3.控制与其他管理职能的关系

1、控制与计划的关系

控制工作意指按计划、标准来衡量所取得的成果并纠正所发生的偏差,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如果说管理的计划工作是谋求一致、完整而又彼此衔接的计划方案,那么,管理的控制工作则是使一切管理活动都能按计划进行。

计划和控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计划是基础,它是用来评定行动及其效果是否符合需要的标准。计划越明确、全面和完整,控制的效果也就越好。控制职能使管理工作成为一个闭路系统,如图 5-4 所示。在多数情况下,控制工作既是一个管理过程的终结,又是一个新的管理过程的开始,它使计划的执行结果与预定的计划相符合,并为计划提供信息。

控制

2、控制与组织的关系

组织职能是通过建立一种组织结构框架,为组织成员提供一种适合默契配合的工作环境。因此,组织职能的发挥不但为组织计划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合适的组织结构框架,为控制职能的发挥提供了人员配备和组织机构,而且组织结构的确定实际上也就规定了组织中信息联系的渠道,为组织的控制提供了信息系统。如果目标的偏差产生于组织上的问题,则控制的措施就要涉及组织结构的调整、组织中的权责关系和工作关系的重新确定等方面。

3、控制与领导的关系

领导职能是通过领导者的影响力来引导组织成员为实现组织的目标而作出积极的努力。这意味着领导职能的发挥影响组织控制系统的建立和控制工作的质量,反过来,控制职能的发挥又有利于改进领导者的领导工作,提高领导者的工作效率。

总而言之,控制工作中的纠偏措施可能涉及管理的各个方面,要把那些不符合要求的管理活动引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4.控制的基本过程

一、确定控制标准

1.确立控制对象

确立控制对象,这是在决定控制标准的前提。控制的对象一般有组织的人员、财务活动、生产作业、信息及组织绩效等。组织活动的成果应该成为控制的重点对象。

2.选择控制重点

管理者必须选择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以确保整个工作按计划要求执行。因此需要特别关注的控制点应当是关键性的,它们或是经营活动中的限制因素,或者能够比其他因素更清楚地体现计划是否得以有效实施。

控制原理中一条最为重要的原理——关键点控制原理,强调有效控制要求关注那些关键因素,并以此对业绩进行控制。标准大致有:实物标准、成本标准、资本标准、收益标淮、计划标准、无形标准、指标标准以及作为策略控制点的策略计划。

3.制定标准方法

最理想的是以可考核的目标直接作为标准,但更多的情况往往是将某一计划目标分解为一系列的控制标准。进一步可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前者是控制标准的主要形式,后者主要是有关服务质量组织形象等难以量化的标准。在工业企业中,最常用的定量控制标准有四种:时间标准(如工时、交货期等)、数量标准(如产品数量、废品数量)、质量标准(如产品等级、合格率)和成本标准(如单位产品成本)。组织中所有作业活动都可依据这四种标准进行控制。对于一项工作,人们总是可以近似或准确地找出数量、质量、时间及成本间的内在联系。如生产控制往往注重质量和时间控制,而销售控制更多侧重于成本和数量控制。

常用的制定标准的方法有三种:利用统计方法来确定预期结果;根据经验和判断来估计预期结果;在客观的定量发现的基础上建立工程(工作)标准。

二、衡量实际业绩

控制活动应当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预示脱离正常或预期成果的信息,及时采取矫正措施。在衡量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通过衡量成绩,检验标准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利用预先制定的标准去检查各部门、各阶段和每个人工作的过程,同时也是对标准的客观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的过程。

检验标准的客观性和有效性,是要分析对标准执行情况的测量能者取得符合控制需要的信息。

2.确定适宜的衡量额度

额度是指数量,有效的控制要求确定适宜的衡量额度,即衡量频度不仅要体现在控制对象的数量上(即控制目标的数量上),而且体现在对同一标准的测量次数或频度上。适宜的衡量额度取决于被控制活动的性质、控制活动的要求。对那些长期的较高水平的标准,适用于年度控制。而对产量、出勤率等短期、基础性的标准,则需要比较频繁的控制。

3.建立信息反馈系统

为纠正偏差应该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网络,使反映实际工作情况的信息既能迅速收集上来,又能适时传递给管理人员,并能迅速将纠偏指令下达给相关人员,使之能与预定标准相比较,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地进行处置。

有两类反馈控制的形式。一类是可自我纠正的,即不需从外界采取纠偏措施进行干预就能自我调节。另—类是不能自我纠正的,即指在纠正措施发生之前需要外界干预。

从管理控制工作职能的角度看,除了要求信息的准确性以外,还要求。

(1)信息的及时性。及时有两层含义,一是对那些时过境迁就不能追忆和不能再现的重要信息要及时记录;二是信息的加工、检索和传递要快。

(2)信息的可靠性。信息的可靠性除了与信息的精确程度有关外,还与信息的完整性相关。要提高信息的可靠性,最简单的办法是尽可能多地收集有关信息。

(3)信息的适用性。信息适用性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管理控制工作需要的是适用的信息;二是信息必须经过有效的加工、整理和分析,以保证在管理者需要的时候能够提供精炼而又满足控制要求的全部信息。

三、进行差异分析

通过将实际业绩与控制标准进行比较,可确定这两者之间有无差异。若无差异,工作按原计划继续进行。若有差异,首先要了解偏差是否在标准允许的范围之内,在分析偏差原因的基础上进行改进;若差异在允许范围之外,则应深入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

1.找出偏差产生的主要原因

有些偏差可能是由于计划本身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造成的,而另一些偏差则可能是由于偶然的暂时的局部性因素引起的,不一定会对组织活动的最终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在采取纠正措施以前,必须对反映偏差的信息进行评估和分析。

管理者必须把精力集中于查清问题的原因上,既要查内部的因素,也要变外部环境的影响,寻找问题的本质。评估和分析偏差信息时,首先要判别偏差的严重程度,判断其是否会对组织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产生影响;其次要探寻导致偏差产生的主要原因。

2.确定纠偏措施的实施对象

在纠偏过程中,需要纠正的不仅可能是企业的实际活动,也可能是指导这些活动的计划或衡量活动的标准。因此,纠偏的对象可能是进行的活动,也可能是衡量的标准,甚至是指导活动的计划。

计划目标或标准的调整是由两种原因决定的:一种原因是最初制定的计划或标准不科学,过高或过低,有必要对标准进行修正。另一种原因是所制定的计划或标准本身没有问题,但由于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或一些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大幅度偏差,使原本适用的计划或标准变得不合适宜,也必要重新调整原有的计划或标准。

四、采取纠偏措施

1.纠偏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方法

针对产生偏差的主要原因,在纠偏上作中采取的方法主要有:第一,对于由工作失误而造成的问题,控制工作主要是加强管理、监督,确保上作与目标的接近或吻合;第二,计划或目标不切合实际,控制工作主要是按实际情况修改计划成目标;第三,若组织的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使计划失去客观的依据,控制工作主要是启动备用计划或重新制定新的计划。

管理人员可以运用组织职能重新分派任务来纠正偏差,还可以采用增加人员,更好地选拔和培训下属人员,或是最终解雇、重新配备人员等办法来纠正偏差。以外,管理人员还可以对工作做出更全面的说明和采用更为有效的领导方法来纠正偏差。

2.纠偏措施的类型

具体的纠偏措施有两种:一是立即执行的临时性应急措施;另一种是永久性的根治措施。对于那些迅速、直接地影响组织正常活动的急迫问题,多数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例如,某一种规格的部件一周后如不能生产出来,其他部门就会受其影响而出现停工待料,此时,不应花时间考虑该追究什么人的责任,而要采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管理者可以凭借手中的权力,采取如下行动:要求工人加班加点,短期突击;增添工人和设备;派专人负责指导完成等等。危机缓解以后,则可转向永久性的根治措施,如更换车间管理人员,变更整个生产线,或者重新设计部件结构等。现实中不少管理者在控制工作中常常局限于充当“救火员”的角色,没有认真探究“失火”的原因,并采取根治措施消除偏差产生的根源和隐患。长此以往,必将自己置于被动的境地。

3.需要注意的问题

(1)使纠偏方案双重优化

使纠偏方案双重优化的第一重优化,是指考虑纠偏工作的经济性问题。如果管理人员发现纠偏工作的成本大于偏差可能带来的损失,管理人员将放弃纠偏行动。若要纠偏,应使纠偏的成本小于偏差可能带来的损失。第二重优化是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各种纠偏方案的比较,找出其中追加投入最少、成本最小、解决偏差效果最好的方案来组织实施。

(2)充分考虑原先计划实施的影响

由于对客观环境的认识能力提高,或者由于客观环境本身发生了变化而引起的纠偏需要,可能会导致对部分原先计划、甚至全部计划的否定,从而要求对企业活动的方向和内容进行重大的调控。这种调整类似于“追踪决策”的性质。

追踪决策是相对于初始决策而言的。初始决策是指所选定的方案尚未付诸实施,没有投入任何资源,客观对象与环境尚未受到决策的影响和干扰,因而是以零为起点的决策。进行重大战略调整的追踪决策则不然。企业外部的经营环境或内部的经营条件已经由于初始决策的执行而有所改变,是“非零起点”。因此,在制定和选择追踪决策的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到伴随着初始决策的实施已经消耗的资源,以及这种消耗对客观环境造成的种种影响和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

(3)注意消除组织成员对纠偏措施的疑虑

控制人员要充分考虑到组织成员对纠偏措施的不同态度,持别是要注意消除执行者的疑虑,争取更多的人理解、赞同和支持纠偏措施,以避免在纠偏方案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