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控制职能
控制。控制是促使组织的活动按照计划规定的要求展开的过程。控制职能是按照既定的目标、计划和标准,对组织活动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和考察,发现差距,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使工作能按原计划进行。或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对计划作适当的调整,使其更符合于实际。
(1)控制的目的——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2)控制的过程——确定业绩目标、标准或指标;考核实际业绩;比较实际业绩与选择标准;评估结果,如果没有达到标准的话,采取纠正行动。
通过控制,管理者监督和评估组织的战略(计划职能的产物)和组织的结构(组织职能的产物)是否如预期的那样发挥着作用,如何改进它们,以及如果它们不能发挥作用,应该怎样对其进行修正。
2.控制职能的实行条件
3.控制职能的系统结构
(1)控制的目标体系:是控制系统存在的前提,也是控制系统的依据。控制的目标体系和组织的目标体系是相辅相成的。
(2)控制的主体:组织中控制主体是各级管理者及其职能部门,其作用是非常关键的。一般地说,中、低层管理者主要进行常规的、例行的、程序化的的控制,而高层管理者则主要是进行非常规的、例外的、非程序化的控制。
(3)控制的客体:组织中的控制客体是整个的组织活动,包括组织中的资源(如人、财、物、时间、空间、信息),也包括组织活动的内容(如对各级组织机构、活动过程、生产过程)。值得注意的是,控制客体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控制客体有多种发展的可能性,二是控制主体可以在这行可能性中进行选择,可见控制是与事物发展的可能性密切相关。
(4)控制的方法与手段体系:主要包括控制的机构、控制的手段、控制的方法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4.控制职能的基本方式
1.控制时间:任何任务的完成都必须具有时限性,节省时间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
2.控制数量:心中有数,才能统观全局,全局上的很多指标是通过数量反映出来的。
3.控制质量:以质量求生存是重要的经营之道,没有质量就没有数量,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
4.控制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资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