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专利申请
2.申请专利的重要行性
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后,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获取垄断利润来弥补研发投入,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可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3.申请专利的一般步骤
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可委托专利事务所的专利代理人为你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帮助,发明人一旦与专利代理人建立委找代理关系,专利代理人则是你的技术顾问和专利律师。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合格的专利代理人会帮助发明人对要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二次开发,比如挖掘可替代方案等,同时发明人需要给代理人提供技术支持,并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关系后,应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写专利文件所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发明创造的目的、新旧技术对比、主要技术特征及实施发明创造目的的具体方案,以及能说明发明创造目的的图纸等。
如发明人不会制图或不能提供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可直接向专利代理人口述,专利代理人可根据发明人的发明意图为你完成专利申请的全过程,直到获得专利权。
4.为什么要进行专利申请[1]
一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将这种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5.专利申请的程序[1]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瞒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6.企业专利申请战略分析[2]
国外企业专利申请战略研究企业专利申请战略就是企业为了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对企业的创新在投入生产之前而进行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是企业专利战略首要解决的问题,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主要包括是否申请、怎么申请、何时申请、向谁申请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国外理论界对专利申请战略的研究
Joshua Lerner (1994)论述了专利申请范围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认为某类商品的替代品越多,企业专利申请的范围越宽,此专利对企业越有价值。
Grossman Jon D和OliverEric (2000)认为企业的专利申请战略首先应该从保护目的、保护范围、专利的执行程度、保护形式、申请成本等方面评估发明的市场需求,可采取的战略包括:从成本的角度采用错位专利申请战略,即完全或不完全专利申请战略;利用临时性专利申请战略可以观测发明是否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利用PCT专利申请战略可以多给予企业18个月的时间考察专利的市场价值。他们着重谈到专利申请的宽度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宽度的大小各自有各自的优点,但是一般权利要求在20到30个之间并针对不同的权利要求应该提交相应的实物模型作为补充,最好能够提交图片说明。
Abraham Bijiu Paul和Moitra Soumyo D (2005)研究了基本技术专利、商业申请和潜在市场的关系,认为专利起源国与申请该专利的国家有着明显的关系。
BarTalia (2006)认为企业采取合适的技术公开专利申请策略能够帮助企业在专利落后的情况下赶超竞争对手。
BakerScott和MezzettiClaudio (2005)利用模型展示了采取技术公开的专利申请战略对企业进行更高技术水平研究的影响。
BhatiaVinit和CareyGib (2007)则认为企业的专利不是越多越好,应该从市场意识和专利预期价值两个方面考虑企业的专利申请,即认为利润是决定发明专利申请策略的关键因素。
Fernandez Dennis和Neuenschwander Charles R (2003)认为企业专利申请应该注重的是质量而不是数量,在面对是否将发明申请专利时应该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是否能阻止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能否做为商业谈判的筹码和能否进行专利许可获利;还必须对对新发明进行评估,评估因素主要包括:市场需求、竞争者的技术发展程度、可替代性、市场容量、技术专有性,认为可以在专利申请时撰写具体的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越宽越好,可以保证自己的优先权,权利要求说明书是可以打印的,这样可以缩短专利公开时间。
GoliasHelen (2005)认为企业的发明可以在不申请专利的情况下进行卖售或者投入生产,但是不能够保证自己的专有专售权,或者申请专利出售权或者进行专利许可。
Russell Thomv (2004)认为专利申请时间是专利申请的关键性因素:太早的专利申请不能完全确定专利的宽度,对手也会推测出市场的发展方向;太晚的专利申请会导致企业丧失优先权;并认为是否在公开渠道上发表过类似的技术发明也是影响专利申请时间的一个因素。
Holger Ernst (2001)探讨了企业专利申请对企业销售的影响,认为专利申请导致企业销售的增加有时滞性。
Slate William B (2002)针对传统的申请原创性、永久性专利和在巴黎合约内要求优先权的典型专利申请战略,研究了在PCT条约下企业应该采取的专利申请战略。
Caulder Isis (1999)论述了什么时候采取向国外申请的专利的战略。
对于美国与众不同的专利制度——使用在先的制度,Fernandez Dennis和Huang Mengfei (2004)认为可以利用临时专利申请最后期限的专利申请战略; Guttag Eric W (1999)在比较了美国与其他国家专利制度不同的基础上,为了避免由于这种制度差异造成的专利权流失,可以充分利用美国的临时性专利申请策略。
二、国外企业专利申请战略实践
美国IBM公司自1950年开始自行出版技术公报,每月公开那些未申请专利的发明,近年来IBM年申请专利仅600—700件,但刊载在技术公报上的发明却高达8 000件以上,按照专利申请的基本原则,这些已经被公开了的技术发明不再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其竞争对手也同样失掉了在此方面继续做文章的可能性。发明的公开化一方面起到了保护自己以保证自身科研只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为其专利选择的严谨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可以看出, IBM的专利申请策略再也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考虑,在申请前有严格的筛选程序,对不申请专利的成果采取特定的处理方式,公开披露信息。在企业的科研活动中往往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有些研究成果仅仅从经济上算帐并不具有专利申请的必要性,但是这些发明一旦被其他有相同发明者拿去申请,却会造成阻碍企业科研活动自由的后果。为了解决这一矛盾, IBM采取了一种公开技术秘密的办法。
为了与当今世界生产国际化、国际市场一体化趋势相吻合, SONY公司在向哪些国家申请、申请何种领域的技术专利问题上,强调必须充分考虑公司整体的经营战略,强调与海外投资战略相配合。SONY公司1992年以前在海外申请专利的顺序是欧洲、美国、亚洲;到1994年随着公司战略重心向亚洲市场转移,该公司在亚洲的专利申请量已超过了美国,1996年又超过了欧洲。
国外企业普遍高度重视基本性专利的申请。专利有基本性和外围性之分,其保护范围、市场价值均有很大差异。以往日本企业的专利数量虽然多,但因为其基本性专利的比例比较低,在激烈的国际技术竞争中曾经饱受外国公司的攻击之苦,面对这种状况,日本政府在1993年到1997年间将科研预算增加了一倍,并突出了科技基础研究,使1997年的科研预算达到9·6亿日元;日本企业也从日美专利战略的失利中吸取教训,开始调整其专利战略,由原来的打“外围”专利战转向打“攻心”专利战,并且已经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在新一轮国际技术竞争中取得了有利地位。
高度重视“朝阳专利”的申请,将专利申请与产业发展规划及技术发展走向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工业产业有“朝阳产业”、“夕阳产业”之分,专利的分布领域与之存在明显的对应关系,国外企业在确定自己专利战略时注意到了这个情况,分析其专利申请的公布领域就可以看到其明显的选择性。
以石油化工行业的情况为例,国外企业在华申请专利的数量和投入的力量主要集中在新兴的高分子材料领域,自1985年以来国内外申请的专利数量为1 123件,其中国内131件,国外992件,两者分别占总量的11·7%和88·3%;同高分子材料领域申请量洋洋大观的热闹景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氮肥、氯碱等传统工业领域则显得门庭冷落。
三、国内企业专利申请战略研究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还不长,企业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对企业知识产权不够重视,导致了国内学者对于专利申请战略的研究滞后;而且国内对企业专利申请战略的研究成果也非常少,从现有的文献资料可以看出,国内对企业专利申请战略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专利申请战略的内容研究和影响企业专利申请战略确定因素的定性分析上,而对于企业实践运用的研究非常少。
何海帆(1996)提出了企业要根据国家专利法的规定和企业的重要性确定专利类型的申请,并且还要注重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撰写策略。
谢英和汪晓(2004)在探讨企业专利申请的现状和重要性后拟定了企业专利申请战略服务于企业整体战略的原则,以及以专利信息为基础决定发明申请决策、内容决策、类型决策、地域决策、时机决策。杜伟、刘保玲和李庆芬(2001)在此基础上认为企业专利申请战略还应该包括专利网规划专利申请策略,明确专利保护的领域。
逯长明(2007)认为企业在传统的专利申请战略中忽略了专利申请的成本问题。
赵超站(2005)从专利审查的角度,认为企业的专利申请策略应该综合考虑申请类型、时间掌握、提交资料等方面,充分利用法律制度保护自己的竞争优势。
何瑞莲(2005)从避免诉讼的角度谈了专利申请的策略主要有英文撰写专利申请案避免专利权的流失、根据市场变化提交后续申请提出新的权力要求、权利要求的分类领域越宽越好、选择有工程师经验的专利律师提交专利申请、应有常年代表的律师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复杂专利纠纷。
张军和卫聪玲(2004)认为一定的专利申请策略是有效地提出专利申请进而取得专利保护的前提和关键,企业专利申请策略包括:认真分析专利申请的必要性、恰当评估专利申请的可行性、准确把握专利申请的良好时机、充分利用企业优先权原则、正确选择申请国及申请途径。
冯晓青(2000、2007)对于企业的专利申请战略内容分别分析了影响这些战略决策的因素(见下表)。
企业专利申请战略内容
企业专利申请战略内容 | 具体策略 | 决定因素 |
申请决策 | 专利 | 竞争角度:技术复杂、竞争对手难以绕过的比较重要的
技术发明,如企业的基本发明;通过专利申请能够有效控制竞争 对手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专利申请能够有效防止竞争对手控制自己, 对于竞争对手是主要优势、为迷惑对手而制造假象 技术开发难度:竞争对手容易通过反向工程获得发明创造成果的技 术要点、市场潜力较大但创造性低的发明成果 法律角度:目的在于转让、产品易于仿制 市场角度:市场前景好,经济价值大 |
技术秘密(谨慎使用) | 明显不属于企业专利保护的创新成果;
不是专利法保护的主题、不具备专利性 可获得专利,但风险大,技术、经济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有利; 说明书轻易绕过的技术创新、商业应用价值不大、寿命周期短 通过技术秘密可以明显长期地、无国界地独占市场,而 该技术很难通过反向工程或其他途径破译 | |
技术公开(慎用) | 公开绝不是和盘托出,只要达到破坏竞
争对手在后申请专利的目的就可以了 | |
申请时机决策 | —— | 充分考虑竞争对手目前状况,特别
是研究相同发明创造的可能 应注意技术创新阶段的保密、避免技术公开丧失新颖性 考虑企业基本发明和外围研究开发成果的协调 |
类型决策 | 发明专利 | 涉及制造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
将产品用于新用途的方法方面的发明创造 重大发明创造 无固定形状的发明创造 希望给予较长保护期的发明创造 |
实用新型 | 一般具有具体确定的结构和构造的空
间形体,而且往往是具有一定空间形体的可移动物 | |
外观设计 | 与产品有关,并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结为一体 | |
国别决策 | —— | 有关国家的专利制度、企业拟在国外
的活动计划、确定产品和技术领域、确定申请国 |
晋海(2007)认为有效的专利申请策略是企业改善专利申请质量、提高专利拥有量和质量的关键,从而提出了企业专利策略还应该包括:充分论证专利申请的必要性、认真研究专利申请的可行性。
陈燕(2006)把企业的专利申请策略运用到了企业的预警机制中,从微观角度分析了专利网战略、技术公开策略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策略在企业预警机制中的运用。
赵霞和李宏奇(2004)主要针对农药和化合物这个具体行业提出了具体的专利申请策略:认识专利申请的目的,恰当选择申请专利的时机、合理使用基本专利申请,利用专利权控制基本技术、采取网状专利(外围专利)申请,扩大保护范围、在产品输出国实施专利申请,以占领国际市场、充分了解专利申请程序,合理掌握专利公开时间(可以在许可范围内观察市场情况,拖延公开时间)。宋江秀(2003)根据自己多年的专利审查经验分析了中药行业的专利申请策略,详细描述了中药的专利申请决策、时机决策和类型决策,认为中药的申请类型主要有产品发明专利、方法发明专利和用途发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