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人员。
2.专利代理人的资格
专利代理人往往是通晓某一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
⑴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⑵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并掌握一门外语;
⑶ 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⑷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其中,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取得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考核,合格者才予以登记注册。《专利代理暂行规定》规定:有中国专利局与司法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和团体组成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对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在业务上监督和指导专利代理工作。申请登记为专利代理人的人员经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由中国专利局登记为专利代理人,并且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即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
3.专利代理人的义务
专利代理人在为发明人代理专利事务的过程中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专利代理暂行规定》,专利代理人对在业务活动中所了解的发明人的发明创造,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有保守秘密的责任。除此之外,专利代理人不得代理利益冲突的上方当事人,如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出让人与受让人、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等,此项义务与一般代理中的代理人不得双方代理义务是一致的。对于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故意泄露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等行为,有关部门可视情节取消专利代理人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29条还规定:专利代理人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以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名义接受委托,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委托合同,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专利代理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并收取费用。
而且专利代理人每年还要接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具体实施的年检。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内容包括:专利代理人是否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是否按照要求参加执业培训;专利代理人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中所列的违法违纪行为。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 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人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提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给予惩戒。
4.专利代理人的职责
专利代理人能够:
1.代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炼需要被保护的技术特征;
在撰写申请文件时,专利代理人要做到:
第一,熟读申请人的技书交底书,并且要去了解所申请的技术领域的背景技术的相关资料,完全地理解技术方案的全部。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说得上撰写申请文件。
第二,确定现有技术,进而确定申请人的创新点,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很多都是自以为的创新点,或者太多宣传性的语言,本来已经不是新技术的内容可能因为申请人资料的缺乏而写入了创新点。确定哪些可以受到保护,哪些不能受到保护,这是专利代理人的重要作用之一。
2.代为办理申请专利中的一切程序性事务;
3.代为办理侵权诉讼和无效宣告的一切事物;
4.为企业提供保护知识产权和规避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
专利代理人都是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的,都是具有理工科学位的人员,具有文科类文凭的人员不能从事专利代理人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