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道德手段[1]
2.道德手段的特征[2]
1、道德手段具有特殊规范性。这种特殊性不仅表现为调节的内容,也表现为调节的方式来自于人们的道德自觉。道德是通过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自主地、自觉地、自动地约束和限制自己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
2、道德手段具有显著的践行性。知行统一,这是道德手段的一个基本特征。道德不是一句空话,它必须实际地实现由动机到行为的转化,从意识形态到现实活动的转化,否则,道德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道德的践行性总是渗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在我们的行为选择上。道德不仅告诉我们“不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还告诉我们“马上去做什么”。道德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也将永远指导下去。
3、道德手段具有协调性。道德手段的这种协调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道德通过评价方式来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协调人们之间的关系;二是运用道德规范来调整约束人们的活动,并在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等帮助下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保持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4、道德手段具有激励性。道德激励人们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充分发挥个人在争取美好未来的选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人自身和社会不断进步完善、社会文明不断提高发展。
5、道德手段具有有限性。否认道德的能动作用,误以为只要经济水平提高了,一切道德问题就迎刃而解,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但过分神化道德的作用,认为它是无所不能的灵丹妙药,也是不对的。其实,道德也只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态而已,无限地拔高只能使道德凌驾于现实之上而失去对现实的指导。高不可及的道德目标只会导致伪善。对于这两个极端,中国人都有过深刻的教训。道德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但也是有限的。人们既不能无限扩大道德的功效,也不能忽视道德的作用,应该给道德一个合适的位置,这对历史和现实都是一件好事。
3.道德手段在实现政府经济职能中的作用[2]
政府调节经济,主要是运用法制、行政等一系列强制性的手段去约束人们的行为。但这些强制性的手段,只能解决“不敢”、“不准”的问题,却无法解决内心“不想”、“不愿”的问题。当人们不从心理上认同政府的经济目标时,一旦落实到行动上就会对市场经济秩序、对政府经济目标的实现产生种种干扰和破坏。而道德可以触及人的心灵,解决人的思想问题。道德的自我激励功能可以使人们自愿地在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冲突时将公共目标的实现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自觉地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的实现而努力工作。政府可以利用道德手段,使政府各项经济工作目标的实现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为,并通过道德教育等一系列方式,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下,以规范的行为参与经济运行和政府经济职能的实施,从而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健康、有序的道路发展,为政府经济职能的实现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 2、道德手段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道德对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关系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而对于与之相对立的经济关系则具有谴责、否定、促使其灭亡或延缓其发生等作用。当刚刚从一个旧的经济制度废墟中建立起来的新的经济制度在取得统治地位后一段时间里,与之相适应的先进的道德,总是要调动一切手段,千方百计地论证这一经济制度的合理性、正义性,并促使其为这一经济制度的不断巩固、壮大、发展提供道义上的支持,同时毫不留情地批评、清除旧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与现行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道德。道德对经济基础的这种促进作用,无疑可以帮助政府通过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活动,促使人们接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观念、竞争观念和效率观念,并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和价值导向去从事经济活动,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 3、道德手段可以为实现政府经济职能提供优良的社会环境。
政府要顺利地履行经济职能,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而道德手段是保证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道德手段具有监督导向功能,它以明确的价值观念和理想信念,对社会道德主体的言行发挥监督与引导作用。正因为这种功能,道德可以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层次,约束整个社会的各种行为。它褒扬善行,贬斥恶行,使人们在典型示范下,自觉地接受道德教化,自觉地塑造个人的道德形象,纯正社会风气。道德还可以从源头上消除社会歪风邪气。当前社会存在的政治上腐败、经济上浪费、生活上奢侈、偷盗诈骗和假冒伪劣等现象比较多,有的成了社会议论的热点与公害。道德舆论具有令人畏惧的力量,它能够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尤其是道德良心,它是一个人精神力量的保护神,对个人行为具有特殊的约束和激励作用,违反道德良心做事会使人寝食难安。所以充分运用道德手段的这种协调功能,可以培育优良的社会风尚和稳定的社会秩序。也只有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政府才可以顺利地履行经济职能,并保证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
- 4、道德手段可以对政府正确地履行经济职能起监督和约束作用。
在任何国家,一方面要赋予政府官员必要的权力,以便他们实现政府包括经济目标在内的各项目标,另一方面又要对这些官员进行约束和监督,以防止他们滥用手中的权力或渎职、失职,阻碍政府各项目标的实现。当然,政府官员的权力并不是道德规范所赋予的,而是法律所赋予的。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因此,政府工作人员如果滥用职权,那么他违背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是社会道德规范。要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约束,法律手段和道德手段都是必不可少的。事实上,在转轨时期,由于法律和相关政策的不够完善,道德规范的约束、激励和舆论监督就显得格外重要。其中,道德的约束作用主要体现在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自律,道德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为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敬业精神、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奉献社会精神的坚持和发扬,而道德的监督作用则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对掌权者的舆论监督和行为抗争。如果道德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这些作用能够得到有效发挥,那么,必将促使政府工作人员正确地履行经济职能,对社会经济进行有效调节,否则,将会导致政府凌驾于社会之上,权力泛滥,腐败横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