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

1.什么是行政决策

行政决策是指行政领导者在处理政务时,从公共利益和公平公正原则出发,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的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动方案设计、评价和选择的创造性思维活动过程。

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过程的首要环节,它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直接关系着行政管理的成败。而行政目标是行政管理的起点,是最重要的战略决策,它规定着行政管理活动的方向。行政计划则是实现行政目标的具体筹划与步骤、方法,是有预见性的决策。因此,行政决策与行政目标、行政计划三者紧密相联,构成了行政过程研究的核心内容。

2.行政决策的特点[1]

行政决策较之其他各种决策的特点是:

(1)主体的特殊性。行政决策的主体是拥有行政权力的组织和个人;

(2)客体的广泛性。行政决策的客体是广泛的社会公共事务。其结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3)目的的非营利性。行政决策以实现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均衡地协调社会利益和社会价值,确保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4)的合法性,即必须依法决策。

(5)地域效力的普遍性。行政决策的结果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6)决策执行的强制性。

3.行政决策的作用[1]

(1) 行政决策在公共行政管理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处于核心地位,它是行政管理的前提和依据。

(2)行政决策主导着公共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3) 行政决策是公共行政管理成败的决定因素。

(4)行政决策是贯彻执行国家意志和加强政府合法性的必要途径。

4.行政决策的基本原则[1]

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科学预测原则、信息准全原则、可行性原则、满意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公平与民主原则、法制原则、实现公共利益的原则。

5.行政决策的类型[2]

行政决策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不同的类型。

从决策的风险程度可分为确定型决策不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

决策对象的结构性程度可分为程序性决策非程序性决策

从决策主体的行为方式可分为个人决策和集体决策。

从决策主体的采取的方法可分为经验决策科学决策

此外,领导者在自然或人为的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大胆预测,做出决定的过程被称为危机决策

(1)确定型决策风险型决策不确定型决策

确定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能够确定,决策目标也非常明确,对决策实施的结果也能够确定。

风险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比较清楚,也有比较明确的决策目标,但是实现决策目标结果必须冒一定风险。

不确定型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自然状态和客观条件都不清楚,决策目标也不够明确,对决策的结果也不能控制和预测。

(2)程序性决策非程序性决策

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非程序性决策也叫非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解决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问题所进行的决策,是非重复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

程序性决策非程序性决策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大多数决策既不是完全程序化的决策,也不是完全非程序化的决策,而是程序化和非程序化决策的结合。

(3)个人决策和集体决策。

①在进行行政决策时,由行政领导者一个人做出决策,叫做个人决策。这是在政府系统内常见的一种决策方式和决策类型。

②集体决策,是指在进行行政决策时,由行政领导集体作出决策。集体决策往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4)经验决策科学决策

经验决策是指决策者对决策对象的认识与分析,以及对决策方案的选择,完全凭借决策者在长期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方式所进行的决策。这是领导者经常用的决策类型,也是最传统、最常见的决策类型。

科学决策是指决策者凭借科学思维,利用科学手段和科学技术所进行的决策。

③尽管科学决策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先进决策方法,但是也不能认为经验决策就是落后的方法,是没有价值的方法。科学决策和经验决策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不能互相取代,只能是取长补短。

(5)危机决策是指领导者在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大胆预测,作出决定的过程。

6.行政决策体制[3]

行政决策体制是指由承担决策任务的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所组成的一个组织体系及其权责分配和决策制度的总称。

现代行政决策体制包括:领导决策系统、公民磋商与参与系统、专家咨询系统和信息支持系统。

领导决策系统又称决策中枢系统:一般由行政领导集体及其工作机构或办事机构组成,既可实行委员会制,也可实行首长制;其领导者既要有良好的个体素质,也要有合理的群体结构;其工作机构应配备具有良好素质专家和工作人员,以协助领导者做好决策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领导决策系统的基本任务是负责确定决策目标和选定决策方案。

公民磋商与参与系统的内容包括:建立社会信息反馈系统,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磋商系统,建立公民评价与监督系统。

专家咨询系统应是由各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渊博知识的专家学者组成的知囊团或思想库,他们是领导者的高参和外脑。领导者必须很好地依靠咨询系统的专家学者,充分发挥决策咨询系统的作用。专家咨询系统的主要作用是拟定决策方案。咨询机构的专家必须讲究职业道德和科学态度,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实事求是地进行科学研究。

信息支持系统主要负责为领导决策系统和专家咨询系统收集、处理和提供决策信息。它由如下机制组成:建立一个收集各种社会信息和政务信息的络;整理、分析和加工各种社会信息和政务信息。

行政决策体制的四个组成部分中,领导决策系统是核心系统。四者既密切配合,又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行政决策系统。

7.行政决策程序[1]

行政决策程序是指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各个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诸环节的先后次序和步骤。

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包括:

(1)认识问题,界定问题,找出差距;

(2)确定决策目标(注意决策目标的针对性、明确性、系统性、现实可能性和约束条件);

(3)确定决策标准,确定每个标准的权重;

(4)拟定决策方案(注意方案的周全性、多样性、排斥性);

(5)分析方案;

(6)选择方案(是决策过程最关键和最具有实质性的阶段);

(7)实施决策方案,完善决策;

(8)评估决策。

8.现代行政决策体制[1]

行政决策体制是指行政决策的机构和人员所形成的组织体系及其制度,它是随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技术诸方面条件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现代行政决策体制是由行政决策中枢系统、咨询系统、信息系统组成的民主决策体制。

(一)行政决策中枢系统

这是行政决策体系的核心,它由拥有行政决策权的领导机构及其人员组成。只有它才有权就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管理问题作出决策。一个行政机关只能有一个决策中枢系统,切忌多中心、政出多门。

决策中枢系统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协调、控制整个决策过程,确认决策问题和决策目标,并对决策方案进行评估选优,最终拍板定案。

(二)行政咨询系统

这是辅助决策中枢系统决策的机构,它具有辅助性、独立性、科学性的特点,是现代行政决策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咨询系统的主要任务是辅助决策中枢系统发现问题,确定目标,拟定并论证各种决策方案,为决策领导者评估选优、确定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辅助决策领导者发现、纠正决策中的偏差,提供修正意见和追踪决策方案等。

(三)行政信息系统

这是从事行政信息处理的机构、人员及信息通道、信息工具所形成的有机整体。其主要任务是把来自各种信息源的行政信息集中起来,进行科学加工和处理,然后传输给决策中枢系统和咨询系统,为中枢系统和咨询系统的决策工作服务。行政信息是行政决策的基础。为了保证行政政策的正确性,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信息网络,注重行政信息人员的培训和素质的提高,保证行政信息通道的畅通。

综上所述,中枢系统、咨询系统和信息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三者的统一构成现代行政决策体制。为了适应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要,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中枢系统、咨询系统、信息系统及其制度的建设,使之发挥最佳的决策效能。

9.由传统决策转向现代科学决策的主要标志[2]

行政决策有传统和现代之分。传统决策即经验决策,凭领导者的主观经验和判断做决定。现代决策即科学决策,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按照一定的科学原则和程序,分析事物,做出决定。

(1)转向现代科学行政决策是一种客观的发展趋势。这是因为传统经验决策与小生产方式相适应,具有过程简单、随意性大的特点;而现代科学行政决策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与前者相比,较为客观、科学,因此,特别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转向现代科学行政决策不仅迫切、必要,而且也是一种客观的发展趋势。

(2)转向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标志,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①决策主体由个人转向集体。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决策环境和对象空前复杂,单凭个人经验已无能为力。现代决策的主体已经从个人转为集体,由最高领导者或领导集团在集思广益、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出决断,加以执行。

②决策过程由主观随意转向程序化。传统经验决策多为“拍脑袋”式的决策,主观随意性大,无程序可言。现代科学行政决策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一般由发现问题、确定目标,集思广益、拟订可行方案,分析评估、抉择方案,试点检验、修正完善、推广实行、总结评估等流程构成。

③“谋”与“断”的相对分离。行政决策对象与环境日益复杂化,决定了传统决策方式与决策体制的根本转变。行政决策咨询子系统从行政决策中枢系统中分离出来,独立承担行政决策的调查研究、优选评估工作。

④“断”与“行”的相对分离。即决策与执行的相对分离。现代社会,做决策日益成为行政领导者的首要职责,而决策的执行则越来越向下属或者其他组织转移。

⑤决策手段日益科学化。愈是现代行政决策,技术性特征愈强。如行政信息的收集、处理、储存、检索,调查研究的统计、分析以及决策方案的评估、优化等,都涉及模型的创立和技术手段的运用。量化和技术化,成为现代科学行政决策的一个标志。

10.现代行政决策组织体制的架构[2]

1.行政决策中枢系统

中枢系统也称“行政决策中心”、“政府首脑机关”。它是领导和组织整个决策活动,并从事最后方案选择的领导集团,其重要任务是“断”。在中国,当前党政职能尚未分开的情况下,其构成为:由党的领导机关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确定目标;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法律,做出决议、决定;由政府行政机关设计、初选方案,提出议案并负责执行。这三大机构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形成一个严整的有机配合的系统。

2.行政决策信息系统

行政决策信息系统是指为行政决策中枢系统收集、加工整理并传输全面、及时、准确、实用信息的服务机构,由行政决策的信息处理成员、电子计算机及其他传输工具组成的人— 机系统。在行政决策组织体系中,它具有神经传递系统的作用,它和作为“中枢神经”的决策中枢系统共同构成“神经系统”,由情报部门、统计部门、档案部门、数据库、图书资料部门和咨询、监督、反馈部门组成。在中国,各级各类信息系统逐步发展起来并进行联网,如各种信息中心以及各办公厅的综合信息处等,在为行政决策中枢系统服务方面逐步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3.行政决策咨询系统

行政决策咨询系统是指由研究咨询人员组成的官方和非官方专门从事研究咨询活动的组织体系。它一般具有合理的智力结构,能够提供有见地的决策方案或者优选意见。在国外被称为“智囊团”、“思想库”、“脑库”等。当前,中国各种研究咨询机构大批涌现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如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市政府设立的各调研中心、研究室等。

4.行政决策审批控制系统

行政决策审批控制系统是指对行政决策和执行的情况进行监控,由行政决策中枢系统之上或之外的有权机构,依法进行有效的审批控制的组织体系。当前中国具有综合性监控职能的组织系统主要有:

(1)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

(2)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如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委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