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登记账簿
2.登记账簿的一般要求
为了确保账簿记录及后续会计工作的正确性,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账簿的具体要求是:
1、账簿登记应及时、完整
账簿登记的间隔时间,原则上越短越好。一般而言,总账是每日或隔几日定期登记,应根据企业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是每日进行登记还是定期进行登记也应根据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但债权债务明细账和财产物资明细账应当每天登记,以便随时与对方单位结算,核对库存余额;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登记,至少每日登记一次。
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在填写日期时,为了保持账页的美观,每一页的第一笔业务的年、月应在年、月栏中填写,只要不跨年度或月度,以后本页再登记时,一律不填写月份。跨月登记时,应在上月的月结线下的月份栏内填写新的月份。账簿登记完毕后,在记账凭证“过账”栏内注明账簿的页数或作出记号(如打“√”等),表示已登记入账,以免重复登记或漏记,并便于查阅,同时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2、账簿登记要连续
各种账簿应按事先所编定的页码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发生类似情况,应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不得任意撕毁订本式账簿的账页,也不得任意抽换活页式或卡片式账簿的账页,以防舞弊。
3、账簿的书写要整洁、规范
(1)账簿登记时,必须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钢笔书写,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记账(银行的复写账簿等特殊情况除外)。红色墨水登记账簿发生在下列情况中:
①期末结账时,用红色墨水划红线;
②错账更正时,用红色墨水划线更正,或根据红字记账凭证,登记冲销账簿记录;
③在账簿登记发生跳行、隔页时,用红色墨水划对角线注销空行或空页,并由记账人员签章;
④在借方多栏式或贷方多栏式明细账账页中,用红字登记减少数;
⑤三栏式科目的余额栏前,如未注明余额方向,在余额栏内用红字登记负数余额。
(2)“摘要”栏的填写应在如实反映经济业务客观情况的基础上,力求简明扼要,保证账簿记录既便于以后的查阅,又便于核对。
(3)“金额”栏的数字应当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并与账页上标明的位数对准;在一些未标明位数的明细账上,可在金额中加上“分节号”,即自“元”位起自右向左,每三位为一分节加一逗号,“元”位和“角”位之间加一小数点,如1,230,000,00。书写的数字和文字的大小一般占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保证账簿的清晰、整洁和美观,并为更正错误留下余地。
(4)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的有关栏内,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字样。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应抄列上页的合计数及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5)记账中如发现账簿记录的错误,应根据不同的错误情况,按照规定的错账更正方法予以更正,不得刮擦、涂改、挖补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以防篡改和舞弊。
4、使用便捷符号
为了提高记账工作效率,记账时可以使用下列便捷符号:
(1)按规定需要结出余额的科目,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当科目余额结平时,应当在“借或贷”栏内用“平”字表示,并在余额栏内用“中”表示。
(2)号码顺序可用“#”表示,如第8号,可写成“#8”,但不能写成“8#”。
(3)单价可用“@”表示,如单价10元,可写作“@10元”。
(4)已记账、已过账或数字核对无误的,可在“过账”或“记账”栏或数字后用“√”表示。
3.更正错账的规则
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应按规定的方法更正。更正错误的方法有三种:
(一)划线更正法,又称红线更正,当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时,而其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没有错误,则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用一条红线注销,再在同一行上方用蓝字或黑字填写上正确的文字或数字。
(二)红字更正法,又称红字注销,当发现账簿记录有错误时,先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与原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以冲销原错误的记账,然后再用蓝字做一张正确的凭证,据以用蓝字登记入账。
(三)补充登记法,又称蓝字补记,当发现账簿记录所记金额小于应记的正确金额,而没有其他错误时,只需将少记的金额用蓝字或黑字填制一张与原凭证借贷方向相同,会计科目相同的记账凭证,以补记少记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