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市场概述
政府采购市场是指因政府消费而形成的一个特殊市场,是国内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采购市场的规模为政府财政支出中政府消费和政府投资的总和,通常占一个国家或地区年度GDP的10%以上,发展中国家规模还要大一些,一般为20%-30%。政府采购市场不同于民间市场,有特定的采购主体,采购资金为政府财政性资金,采购的目的是为履行政府管理职能提供消费品或为社会提供公共品,没有营利动机,不具有商业性。由于在这个市场里,采购资金主要来自国家预算资金(纳税人缴纳的税金),按照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政府采购活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将政府采购形成的商业机会公平地给予每一个纳税人(包括供应商),不得采取歧视性措施,剥夺他们应有的权利。
在许多国家里,政府组织是商品和服务的主要购买者。在美国,政府市场由各种为执行政府的主要职能而采购或租用商品的联邦、州以及地方的政府单位组成。1980年,美国政府单位采购了价值为 5,350亿美元的商品及服务,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0 %,从而使它成为全美最大的主顾,在各级政府单位中,联邦政府的采购支出约占总支出的35%。
政府采购是建立在为实现公众目标所必须得到的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上的。政府机构采购了范围惊人的产品及服务,它们购买轰炸机、雕塑品、黑板、家俱、卫生设备、衣服、材料搬运设备、灭火机、汽车设备以及燃料等。例如,1980年,美国联邦、州及地方政府单位总共花费了大约1,430亿美元用于教育,1,490亿美元用于国防,640亿美元用于公共福利,440亿美元用于医疗保健,330亿美元用于公路建设,350亿美元用于自然资源开发,此外,还花了少量支出用于邮政建设、太空研制、住宅及城市改造。每一级政府单位都有不同的支出组合,在联邦预算方面,主要用于国防支出,占联邦预算的33%,在州预算、地方预算方面,教育支出占到 37 %。可见,政府市场对任何厂家或再售商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还是一个新兴市场,交易规则和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市场意识普遍不强,市场处于分割状态。主要表现:一是搞地区封锁。一些地区规定采购人必须购买当地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要由当地供应商提供,将外地产品和供应商排除在外。二是实行行业垄断。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进入本行业的产品或供应商作出限制性规定,限制其他产品和供应商的进入。三是人为干预。按照个人偏好确定产品或供应商。这种局面极不利于全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形成,限制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不能形成充分竞争,难以实现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目的。
2.政府采购决策
政府购买的每种商品都需要对如下问题作出进一步的决策,即购买多少?哪里去买?支付多少钱?及需要哪些服务,制定这些决策的原则必须是将纳税人的费用降至最低水平,一般来说,政府采购者会偏爱于那些能够满足所要求的规格的最低成本出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