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管理体制
2.管理体制的基本形式
管理体制的三种基本形式是职能制、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其中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是分权的,职能制则是集权的。
根据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原则,管理体制类型的选择首先必须对不同的管理体制进行客观的分析。
- (1)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的优缺点
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是分权化的组织类型,它们各具优缺点:
①子公司制较事业部制的优点
A.子公司制分权比较彻底,激励作用大。子公司自主经营,这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
B.子公司制的经营风险比较小。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出现亏损,母公司对其承担有限责任。事业部制的经营风险则很大,下级单位接受委托授权进行经营,如果出现亏损,总公司必须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制度的涵义:
第一,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有限责任制度把股东出资到公司的资产和其另外的财产分离开来。这样,一旦公司倒闭亏损,股东出资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就受到法律保护,股东的损失也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这有利于保护股东的利益。
第二,公司对债权人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法人财产为限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这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一旦公司的资产无法抵偿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诉诸法律,要求公司破产来偿还债务。
②事业部制较子公司制的优点
A.事业部制对二级单位控制能力强,不容易失控。子公司制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权限相对独立于母公司,母公司无法对其实行适时的指导和控制。事业部制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必须经常接受总公司下达的计划、接受调整,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控制能力强。
B.事业部制组织成本较低。子公司制的组织成本较高,其原因在于:
a.子公司是独立企业,其组织机构较大、部门较多,成本也相应较高。
b.子公司制必须双重纳税,即交纳两次所得税。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必须交纳所得税,这是第一次纳税。子公司的税后利润部分上交母公司后,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也必须交纳所得税,即第二次纳税。
- (2)职能制的存在条件
职能制是集权化的组织形式。根据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尽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能制的集权形式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也还有其存在的必要。
①企业生产技术特点决定的职能制
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是集、分权设计的一个制约因素。如钢铁厂、汽车制造厂等。
②企业规模决定的职能制
企业规模的大小是集、分权设计的又一个制约因素。规模较小的企业并没有分权的必要。
3.管理体制的四种不规范现象
(1)名称不规范
例如“内部市场”和“内部承包”。所谓的“内部市场”实际上是事业部制的内部核算,但市场本身是外部存在的,不能进入企业内部,所以“内部市场”的称谓是不确切的。“内部承包”如果承包成本指标,那就是职能制;如果承包利润指标,那就是事业部制;如果承包投资效益,那就是子公司制的。所以“内部承包”的称谓太过笼统。
(2)名实不符
例如,某些企业虽然在形式上成立了子公司,是子公司制。但在实际上却实行以利润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实行事业部制。
(3)利润的提取方法不规范
例如,企业对利润以固定百分比提取,即提取所谓的“管理费”。但这显然是行政管理的办法,是不合理的。另外,固定资产占用费、流动资金使用费等实际上也是变相的管理费。这对企业来说,成本增加而利润减少。
(4)不规范的二级法人
例如,某企业为了职工子女的就业,利用闲置的设备、厂房,单独成立了一个劳动服务公司。这样,企业就在内部形成了二级法人,即在企业大法人的内部又套上了一个小法人。这在理论上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上也容易导致产权纠纷。
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法人,公司的内部单位不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