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媒介代理[1]
媒介代理是指代理人仅有权促成被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契约,而无权代理被代理人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契约的商事代理。在媒介代理中,代理人只起媒介作用,并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契约,契约上一般也不显示媒介代理人的身份。
2.媒介代理的诞生[2]
3.媒介代理与客户代理的关系[3]
媒介代理即广告公司接受媒介的委托销售版面或时段。媒介可以是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大众媒介,也可以是路牌、灯箱、车身、大屏幕显示屏等户外媒介,并可以从事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其他活动。从事媒介代理的广告公司不仅要熟悉媒介的内容,还要有对媒介特性和受众的专业研究,适时地把媒介的版面、时间或空间推荐给广告主或代理广告公司。广告公司通过对媒介的代理,可以促进媒介内容的改进,如提高电视节目的收视率、提高户外媒介的艺术性等。媒介委托广告公司代理媒介一般要付给代理公司佣金,通常以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或年承包费的形式实现。
客户代理即广告公司接受广告主委托,实施市场调研、广告策略拟定、广告创作等全部或部分广告业务。由于广告公司在广告服务方面具有专长和经验,广告主委托广告公司实施广告计划更为经济和科学。广告公司具有市场、媒介、创意方面的专业人员,他们在得到客户委托后,利用其专业知识和公司的资源帮助客户达到广告和营销目的。对企业来说,委托广告公司做广告,能使他们集中精力做好生产和营销。广告主委托广告公司实施广告计划,要付给广告公司相应的佣金或代理费。
客户代理和媒介代理是国内绝大部分广告公司的生存方式,实际操作中一部分以客户代理为主的广告公司也涉足媒介代理,而媒介代理的广告公司也做部分客户服务,但随着广告市场的成熟和发展,这种类型的专业公司分工会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