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商标权评估
2.商标权评估的特点
(1)排他专用性
(2)转让性
(3)许可使用性
(4)继承性
3.商标权评估的范围
- 1.转让商标
企业转让其商标,应当符合有关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提交商标转让协议和商标评估报告,报商标局核准。
- 2.以商标权投资
在企业合并或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时,一方或数方以商标权作为出资方式的,应当进行商标评估。
- 3.企业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清算时,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理、或变现时,应当进行商标评估。
- 4.以商标权作质押
以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时,需要在质押合同上标明商标的价值,这一价值应当通过合法评估得出。
- 5.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关于赔偿额的认定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对商标的合法评估,往往是确定侵权行为人应当向受害人进行赔偿数额的基础。
- 6.其他依法需要进行商标评估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
4.商标权评估的意义
- (一)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在实际生活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合资、联营、兼并、拍卖、转让、资产抵押等大量活动,都需要对商标权进行评估。目前,我国仍有企业对商标权评估的作用不了解。事实上,对商标进行评估,不仅有利于企业摸清自己的家底,而且还有利于企业确定未来的发展战略。1 994年初,北京嘉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接受委托,将“全聚德”商标的价值评估为2.6946亿元人民币,这为全聚德集团公司在国内外投资及商标使用许可、转让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 (二)有利于企业投资入股
商标权评估作价后,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入股。对于出资方来讲,用商标权投资可以减少现金支出,以较少的现金投入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可以扩大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商标信誉。对于接受商标权投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资本化可使其直接获得名牌商标的使用权,进而打开市场,扩大生产经营;接受商标权投资,也可促使企业严格依法使用注册商标,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商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1995年4月12日的《中国专利报》一版报道了“杭州东宝电器公司在与美资中国制冷控股有限公司的合资中,成功地对‘东宝’商标和19件专利评估作价1000万人民币入股”。世界名牌企业向海外扩张,大体经历了产品输出、资本输出和品牌输出三个阶段。进行品牌输出,可以不必花费投资,便可以获得巨额利润,同时又将其品牌即商标侵入他国消费者心中。国外一些名牌企业进入中国,几乎无一例外采取合作手段,外商在中国举办合资企业,将中国名牌作价入股,然后搁置不用,推出自己的名牌商标。美国的保洁公司运用这种战略几乎将中国名牌洗衣粉一网打尽。
- (三)有利于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
商标权评估后,在商标的侵权诉讼和商标的行政保护中,有利于对假冒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量化、认定赔偿额,不仅为商标权人打假维权提供索赔依据,而且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知名度。
- (四)有利于企业申请质押贷款
企业要发展、壮大生产和经营规模,需要注入大量的资金。商标权评估后,可以凭法定评估机构的证书到银行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企业利用这些资金,可以用来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同时可以开展对外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扩大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产品出口竞争能力。
5.商标权评估的方法
在商标权评估中,经常使用的方法(原则)有三种:
-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即在现有的技术和市场条件下,重新开发一个同样价值的商标所需的投入作为商标权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它需要把商标权主体的有关广告宣传、售前售后服务附加值、有关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等累加起来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
这种评估商标权的方法值得研究。首先,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所花费的以及商标做广告宣传的费用,一般来讲,都已分摊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中了。如果商标权评估时再一次计价,是否合适其次,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专有性和独占性,和一般的所有物不同,物品可以同时被不同的人所有;根据商标法规定,不允许在相同和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和近似的商标。因此,对商标进行重置在理论上讲不通。
- 2.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即以特定商标在有效期内的预期收益作为商标权的评估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没有次数的限制。即商标权人只要遵守法律规定,可以永远拥有商标权。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只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进行评定,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没有反映出该商标连续使用、注册的实际情况。
- 3.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即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查,估算出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操作很困难,因为特定的商标权的交易是不公开的,双方所成交的项目及条件常常不为他人所知:即使有些商标权的交易信息可以获知,但可比性出入很大。因为每个企业的规模、赢利、产品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售后服务和广告宣传等存在很大差异,无法做出科学、合理的资产对比和评估。
6.商标权评估的程序
商标权评估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明确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即商标权发生的经济行为。从商标权转让方式来说,可以分为商标权转让和商标权许可使用。商标权转让是指转让方放弃商标权,转归受让方所有,实际上是商标所有权出售。商标许可使用则是拥有商标权的商标权人在不放弃商标所有权的前提下,特许他人按照许可合同规定的条款实施商标特许使用权。商标权转让方式不同,评估价值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商标所有权转让的评估值高于商标权许可使用的评估值。
- (二)向委托方搜集有关资料
搜集的资料包括:
1.委托方概况(包括经营历史、现状);经营业绩(包括前3~5年财务报表)。
2.商标概况,包括商标注册有关的法律性证件、注册时间、注册地点、注册证书号、保护内容、商标的适用范围、商标的种类、商标的法律诉讼情况、商标的知名度、商标有无其他协议等。
3.商标产品的历史、现状与展望,包括市场环境、同行业情况、商标产品的信誉、市场占有率情况等。
4.商标的广告宣传等情况。
5.委托方未来经营规划。
6.未来财务数据预测,包括:
(1)生产、销售预测;
(2)成本费用预测;
(3)损益预测。
- (三)市场调研和分析
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市场需求量的调研和分析。
2.商标现状和前景的分析。
3.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信誉、竞争情况的分析。
4.商标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分析。
5.财务状况分析,主要分析判断商标产品现有获利能力,为未来收益发展趋势预测提供依据。
6.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分析。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的分析。
- (四)确定评估方法,搜集确定有关指标
商标权评估较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评估商标权主要是分析确定收益额、折现率和收益期限三项指标。收益额、折现率的分析测算前面己述及,不再赘述。收益期限的确定是商标权评估时十分重要的问题。确定商标权未来获利期限的依据是其获得超额收益的时间,注册年限仅供分析参考,不应作为直接依据。
- (五)计算、分析、得出结论,完成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