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出口商品购进
2.出口商品购进的方式
3.出口商品购进的交接方式
4.出口商品购进程序和要求
1.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规定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等级和质量标准;商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商品的交货日期、方式、地点、运输和结算方式;以及费用的负担、违约责任和索赔条件等,以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验收出口商品。外贸企业对购进的出口商品,应按照购销合同的规定内容,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
3.结算货款。外贸企业除了经批准发放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以及定购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特殊专用材料、设备可以预付定金或货款外,同城商品采购主要采用支票结算,外贸企业在收到商品后,就应支付货款;异地商品采购主要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外贸企业应根据合同的规定,验单或验货合格后立即付款,以维护购销双方的权益。
5.出口商品购进的意义
我国发展出口贸易,扩大对外文流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有质量好、技术新,能适应国际市场竞争要求的出口货源。因此,外贸企业要根据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出口商品流转计划的要求,积极促进扶持出口商品生产企业,不断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改进包装装击,逐步形成能提供符合国际市场需求,适销对路的出口商品货源基地。外贸企业组织出口货源的传统方式有收购和调拨两种方式。收购是指外贸企业从外贸系统以外的工业、农业、商业等单位或个体户及个人购进商品。调拨是指外贸企业内部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出口商品购销结算业务。主要是内地无出口权的外贸企业,收购的出口商品要通过有计划的调拨,集中到口岸外贸企业出口。在我国以往的外贸体制中,收购和调拨业务有着明显的区别,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外贸经营机制的改革深入,外贸系统内部行政控制性的调拨业务已不能适应新形式发展的要求,因此,调拨业务的数量越来越少,内容与形式也越来越趋向收购业务。外贸企业合理有效地组织出口商品购进业务,对完成出口创汇计划,扩大出口规模,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出口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