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经纪人

1.什么是信息经纪人[1]

信息经纪人是指以信息商品为经营对象的中间商。这是近年来随着信息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职业。

2.信息经纪人的特点[2]

首先,信息经纪人具有一般经纪人共有的盈利最大化取向。信息经纪人也是经纪人,故其仍然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其从事业务是有偿的,是以抽取佣金的形式实现的,并以此来保持自身的持续发展。

其次,信息经纪人尤其依靠资源的流动与技术的进步。当今社会的资源是稀缺的,谁最先拥有,谁就能够在市场中把握主动,这对于信息经纪人来说尤为重要,因为他们扮演的角色就是信息买卖双方的沟通者,并通过当今发达的科学技术,促使交易的形成,所以,信息经纪人对资源和科学技术的依赖程度较大。

再次,信息经纪人具有中介组织的特征。可以说,信息经纪人是中介组织的一种,是充当双方桥梁的第三方组织,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信息资源产品、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等的交易活动。

3.信息经纪人的重要性[2]

(一)信息经纪人是信息时代来临的产物

社会信息知识的种类和结构随时随地发生着变化,由此,人们必须改变现有的知识结构、意识形态和综合能力,以应对这种变化,必须有新的组织或者行业来适应这种转变。在新兴的信息社会,社会的信息需求机理发生了根本变化,消费者对信息的质量和流动速度有了更高的要求,信息生产者、信息服务者、信息中介者、信息协调者和信息消费者之间构成了有机的社会信息系统。从产业链的角度看,信息产业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由信息生产信息服务的提供、信息装备的制造及信息系统建设等部分组成,信息产业与信息经纪人的关系是循环促进,互为发展的,一方面消费者对信息资源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从被动地接收信息到主动地搜寻信息,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对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并加速增长,此时需要信息经纪人的角色来消化这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正是因为有信息经纪人的加入,才使得信息产业有了更新的发展空间。

(二)从经纪人行业本身看,是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横向扩展的结果

行业的有序、持续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不同国家对信息经纪人的支持力度和支持手段也是不一样的。欧美等国非常重视该行业的发展,政府会资助某些信息服务和数据库生产的公司,如法国的科学技术信息服务部,联合政府提供贷款对信息经纪人服务社进行资助和支持。我国的信息行业的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从原有的无偿服务开始向有偿的市场机制转变,政府相关的政策出台也不少。正是有国家宏观政策的倾向,才使得信息经纪人行业有了更广泛发展的空间。

4.信息经纪人的存在形式[2]

信息经纪人的存在大致上分两种,即个人和机构。个人与机构形式的信息经纪人的区别在于人员的数量与应对社会变化抗风险的能力,在这点上,机构形式的信息经纪人占有一定的优势。

信息经纪人在不同国家的存在形式与发展深度也不一样。如在美国,信息经纪人主要以独立的私营机构的形式存在,如休·鲁格的信息需求公司、泛得公司和情报预测社。当然随着需求的日益增加,天生具有信息检索特性的公共图书馆也开始尝试涉足信息经纪人业务,如明尼阿波利斯(Min Neapolis)市立图书馆,从1970年开始提供文献检索服务,于1972年与圣保罗(Saint Paul)市图书馆、詹姆斯希尔(James Hill)图书馆、州教育局图书馆一起组建了专门从事信息经纪活动的组织。在有的国家,也有类似于行业协会的组织充当信息经纪人的角色。

5.信息经纪人的社会功能[3]

一、信息经纪人的法律地位

信息经纪人是一种从属于第三产业职业,相关法律已经确定了该职业的地位。信息经纪人以自己掌握的信息为客户服务,而且已经逐渐地专业化、组织化。他们硬件、软件先进,信息覆盖面大,有能力把各个专业技术领域与市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足以使有一技之长而又不太了解市场交易情况的客户,能够很快找到适当的交易伙伴,将其专业技术成果迅速转变为商品,实现应有的价值。因此,信息经纪业是属于中介性质的信息服务业

从事信息经纪人职业的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自然人,但并不是任何人或机构都能充当信息经纪人。从事信息经纪职业的人必须履行特定的法律手续,例如,注册登记,取得经纪资格证书。

信息经纪人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法人,他独立地为委托人服务并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在美国有独立信息经纪人协会。

国家工商局发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通过的《湖南省经纪人管理办法》都明确提出和确定了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即保障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保护经纪人依法进行经纪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经纪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开拓信息经纪人业务,利用知识、信息服务于社会,有利于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安置社会劳动力,开展大学毕业生就业前培训和信息经纪人实习,为我国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信息经纪人,也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才资源的作用。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信息经纪人
(一)信息经纪人是一种社会职业

信息经纪人的居间活动不仅能搞活经济,而且能加快流通降低成本,节省开支。信息经纪人从事中介性的商业活动是企业与市场、企业与用户间的一个链条,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因此,信息经纪人是与商品经营紧密相连的社会职业,它属于一种经营灵活、涉及面广、掌握商情、运用信息、协调关系、促成交易的“黄金”职业。信息经纪人可以是一个法人机构,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更可能是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书的兼职者。

信息经纪人属于运用智力,堂堂正正从事信息服务的劳动者,通过居间、行纪、代理等多种途径在创造企业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取佣金,所以它是一种新兴的社会职业。

(二)社会分工细化需要信息经纪人

信息经纪人是在中国加入WTO,融人世界市场经济体系之中,经济大发展,商品大流动,信息大流通条件下出现的“新生事物”。随着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Internet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最重要渠道,客观上更需要信息经纪人进行沟通

(三)经济类型多元化需要信息经纪人

我国从1992年l0月起重新划分新的经济类型。新的标准将我国经济成分划分为9种类型: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民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其他非企业类经济实体。

不同类型经济的相互联系与沟通,更需要信息经纪人发挥作用。

三、信息经纪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信息经纪人信息沟通方式

信息经纪人信息沟通包括单向沟通双向沟通两种方式。

1.单向信息沟通

单向信息沟通是指无法反馈的信息传播过程。如通过信息发布会、广播、传单、告示、广告、宣传品、刊物等进行的信息沟通

单向沟通即一方只发出信息,另一方只接受信息。其传播模式如图所示。

Image:单向信息传播模式图.jpg

单向沟通的优点:(1)效率高、速度快;(2)心理压力小;(3)信息传播不易受干扰;(4)操作较简单。

单向沟通的缺点:(1)不易了解传播效果;(2)不能形成双向心理沟通;(3)没有信息反馈无法促成交易。

2.双向沟通

双向沟通是指信息的发出者,同时又是反馈信息的接受者,沟通的双方互为信息发出者和接受者。经纪人在其中起到的传播双方信息的媒介作用,促成双向沟通是经纪活动的主要工作。如图所示。

Image:双向沟通模式图.jpg

中介过程要经过多次双向沟通才可实现。

双向沟通优点很多:(1)易于沟通买方与卖方;(2)了解买方与卖方立场,便于中介协调;(3)能反复双向沟通使目标及交易条件一致化而促成交易,即交易是双向沟通的结果;(4)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阻力。

双向沟通的缺点:(1)双方均有压力,有时信息传播受阻;(2)信息传播进程较长,特别是通过中间环节,传播速度低。(3)双方沟通有时受环境影响,易受干扰。双向沟通信息经纪人中介过程如图所示。

Image:双向沟通中介图.jpg

Ⅰ—Ⅰ双向沟通

买方发出信号求购某种商品,委托中介方寻求交易对象,此时经纪人要全面了解买方意图和对中介要求,买方也要对中介方信誉、中介方式、成交佣金作全面了解。

Ⅱ—Ⅱ双方沟通

在中介方和卖方中进行,经过反复沟通了解双方责任、义务及交易条件、交易方式,卖方委托中介方将信息反馈给买方。

Ⅲ—Ⅲ买、卖双方双向沟通

经过多次中介沟通,最终交易双方沟通,确立交易关系,完成交易过程。

(二)信息沟通中信息经纪人的社会功能作用
1.传导作用

在单向沟通中,经纪人作为传播媒介发布信息,寻找合作对象。

2.宣传作用

单向沟通中经纪人受托进行宣传,扩大委托方的影响。

3.促销作用

运用单向或双向沟通,传播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减少营销阻力,促进销售工作。

4.导向作用

经纪人寻求合作伙伴,有意向地定向传播信息,或在双向沟通中强调质量、价格、交易方式中的某些方面,起到了引导作用。

5.沟通作用

利用双向信息交流沟通买卖双方,并在沟通中消除双方的心理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