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周期法

1.什么是生命周期法

生命周期法信息系统最早使用的一种开发方法,至今仍是大中型系统项目的最好开发方法。该方法假设信息系统有一个生命周期,就像其他任何有生命的机体那样有一个开始、成熟、最终死亡的发展过程。

传统的生命周期法是一个结构化的非常正式的系统开发方法,将系统开发过程划分为明确的各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任务,整个开发过程是顺序地一个一个阶段进行开发的。该方法还在信息系统专家和用户之间划分了明确的分工。

2.生命周期法的特点[1]

(1)采用系统的观点与系统工程的方法,自上而下进行系统分析与系统设计,并自下而上进行系统实施。

(2)开发过程阶段清楚,任务明确,文档齐全,并要求有标准化的分析报告、流程图、说明文本等阶段性文档资料及书面审定记录,使得整个开发过程便于管理和控制

(3)生命周期法适用于大型的信息系统以及应用软件的开发。

(4)生命周期法中最常见的分析技术是SSA&D(Structured System Analysis and Design)方法,即结构化的分析与设计方法,这种方法易于系统的实施,便于系统维护。

3.生命周期法的阶段[2]

生命周期法将系统开发分为五个阶段:划定系统开发范围、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现和系统支持。

(1)划定系统开发范围。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定义组织所要解决的问题,划定项目开发的范围和制订项目开发的计划

(2)系统分析。系统分析就是定义新系统的逻辑需求,建立逻辑模型。

(3)系统设计。系统设计就是要将满足系统分析阶段所定义的用户的逻辑需求转换为设计说明。这些说明要详细,并可以成为下一个阶段——实现阶段的输入。

(4)系统实施。该阶段就是把纸面上设计的系统变为真正可以运行的软件系统。

(5)系统支持。信息系统在投入正式运行之后,需要对其进行日常运行的管理,并对系统进行修改和完善,一般将其称为系统支持。

4.生命周期法的优缺点[3]

一、生命周期法的优点

(1)强调系统的整体性、全局性。它采用“自顶向下”的原则分析和设计系统,首先解决全局问题,强调在系统整体优化的前提下,来考虑具体的解决方案。

(2)严格区分工作阶段。整个开发过程阶段和步骤清楚,每一阶段和步骤均有明确的成果,这些成果以可行性分析报告、系统分析报告、系统设计报告等形式确定下来,并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在每一阶段或步骤中,整个项目可以划分为许多组成部分,各部分可各自独立地开展工作,但各部分的工作都必须按时到达阶段或步骤的终点,这样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管理与控制,避免了开发过程的混乱状态。

二、生命周期法的缺点

(1)难以准确定义用户需求。结构化生命周期法系统的开发过程是一个线型发展的“瀑布模型”,各阶段须严格按顺序进行,并以各阶段提供的文档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来保证最终应用软件产品的质量,这在许多情况下是难以做到的。由于用户在初始阶段提出的要求往往既不全面也不明确,尤其是我国多数管理人员,缺乏应用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应用实践,更难提出完整、具体的要求。而当系统投入运行后,又感到不满意,要求修改。

(2)开发周期长,难以适应环境变化。传统生命周期法,从系统分析到系统实施,绝大部分工作靠人工来完成,使系统开发成本高、效率低。由于所用的工具落后,系统分析和设计的时间较长。对于一个比较大的系统,一般要用2—3年。当系统实旌时,原来提出的要求可能已经有了变化,又要修改设计。同时,由于第一、二阶段时间较长,而这两阶段能提供给用户的只是文字上的成果,用户长期看不到运行的系统,不便于设计者与用户交流。

5.生命周期法存在的问题[1]

虽然生命周期法的理论比较完善,在系统开发中得到普遍应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用户进入系统开发的深度不够,系统需求难以准确确定由于专业及知识背景不一样,影响了用户和系统分析人员之间的正常交流,有时甚至形成障碍。在系统开发初始阶段,用户往往不能确切地描绘所负责的管理和业务的现状和未来的目标,分析人员在理解上也会有错误和偏差,造成系统需求定义的困难;另外又要求系统对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具有一定的适应性,然而这正是生命周期法所不允许的。由于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处在刚启动和建设时期,政策的不稳定性和需求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完全按照生命周期法进行医疗保险的信息化建设,将带来很多困难和障碍。

(2)生命周期法开发周期长、文档过多由于生命周期法严格依据阶段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开发,使得开发周期拖长,各阶段文档资料较多,而且容量较大,用户难以真正理解这些文档。

(3)各阶段文档的审批工作困难必须由用户认可审批的各阶段文档,不是用户所能真正理解和评审的,导致文档不能及时审批或形式上已审批通过,但问题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