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1.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为被保险人的治疗疾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今后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将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2.医疗保险的类型

目前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国外企业雇员的疾病保险按组织方式的不同,基本上分为三种类型:

1、 自愿保险模式

个人自愿向社会保险机构投保,国家不作强制规定,以美国和瑞典为代表。

2、 社会保险模式

国家以法律制度强制就业者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个人以受雇机构或组织为单位,集体参加保险,绝大多数国家实行这一种医疗保险模式。

3、 全面保险模式

国家强制全体社会成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以英国和欧洲一些福利国家为代表。

多数国家的医疗保险由国家举办或委托其他代理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来源由保险的性质决定,社会福利性强的政府投入比重大,集体福利性强的企业缴费比重大,否则,则个人缴费比重大。例如,在英国的国民保健服务费用中,国家负担88%;一些国家,由雇主和雇员双方缴费;也有一些国家是政府和企业双方负担。大多数是三方缴费。

3.医疗保险的业务种类[1]

1.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

2.按照医疗保险的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可以分为普通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手术医疗保险、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综合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特种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

3.按医疗保险保障的内容不同,特种医疗保险一般包括牙病保险、处方药保险、眼科检查及视力矫正保险、母婴安康保险。

4.按照医疗保险业务投保对象分类,还可以分为个人健康保险和团体健康保险。

4.医疗保险的待遇

劳动者投保以后,可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患病期间享受病假、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获得疾病津贴等等。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这种保险制度对促进国民的健康,满足大多数劳动者健康需求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社会福利性质过重的医疗保险模式也造成了国家卫生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医疗卫生投资效率低下等严重的问题,在许多国家难以为继,不得不进行改革。

国外企业雇员医疗保险改革的方向是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机融合,医疗保险费用三方负担,并逐步增加企业个人缴纳比例,减轻政府负担,强化医疗卫生部门和享受医疗保险的企业和雇员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