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使用的GSP单据有:
(1)表格A产地证。适用于一般商品,由出口公司填制,并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证出具。
(2)纺织品产地证。适用于纺织品类,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3)纺织品出口许可证。适用于配额纺织品,限额品种控制严格,由出口地外贸主管部门签发。
(4)手工制纺织品产地证。适用于手工制的纺织品类,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签发。
(5)纺织品装船证明。适用于无配额的毛昵产品,由出口地外贸主管部门签发。
对于上述各单据内容的填制力求做到正确,并符合各个项目的要求,如一旦填错就可能丧失享受普惠制待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