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耗性支付政策

1.什么是政府消耗性支付政策

政府消耗性支付政策是指政府直接购买劳务和消费品并用于当期,如增加政府雇员,提高雇员工资,扩大办公设备的购买,等等。

2.政府消耗性支付政策的特点

(1)与公共工程支出政策相比,其时滞短。

(2)与转移支出政策相比,其公平性差。如增加政府雇员工资与增加失业人员的救济金相比,前者会扩大就业者与无业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假如同时同比例提高二者的收入,对需求的影响就取决于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就单个消费者来说,其边际消费倾向与他的个人偏好相关;就消费者群体来说,我们则要从其年龄、职业、社会环境等方面入手分析。与一国的其他同等素质的劳动者比较,假如政府雇员的实际收入(业余收入、灰色收入甚至是黑色收入均应包括在内)并不低,则这种支出对需求的刺激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

(3)这一政策的效率取决于政府工作的效率。如政府是否有必要设置那么多的机构,雇用那么多的人员,政府雇员的工资是否已经足够的高,办公设施是否已经足够的好,等等。正如艾莎所言,发展中国家政府机构本身有膨胀的倾向,这是由于私人大公司并不像工业化国家那样重要,低工资的政府雇员身份本已让人羡慕不已,普遍地不分功绩贡献地提高工资对机构膨胀倾向有刺激作用。

(4)政府雇员工资变动对劳动力市场有重要的影响。一是因为“熟练技术人员(医生、工程师等)较之高级行政人员和治理人员更有可能移民,因为前者享有广泛得多的海外市场。”二是任何部门劳动者工资的提高都会不同程度地提高整个社会的平均工资水平,非凡是政府雇员工资的提高对社会有着强烈的示范作用,也相当于提高了最低工资水平线,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理性的企业宁可减少雇佣工人的数量,对扩大就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5)消耗性支出非凡是政府雇员提高工资的资金来源应该是税收,避免用政府举债收入,这是由政府活动本身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特性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