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A是以充分发展的商品经济为对象而设汁的核算体系。但是,即使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非现金经常交易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这样,在计算国民收入时,就产生了实物收入(income in kind)的推算(imputation)问题。近期西方国家关于进一步改进SNA的讨论中真2经提出了从中心体系中取消实物收入的推算,以“净化”SNA的建议。但是,从我国情况看,这样的问题在短时期内还不可能成为现实的问题。
实物收入推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有住房的租金收入;
2、职工得自企业和单位的实物报酬;
3、农民自产自用的产品;
4、金融机构的免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