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定员定额管理
2.定员定额管理的分类[1]
定员定额管理包括定员管理和定额管理两项。
1.定员管理。就是通过确定文教科卫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来控制其人员定额的管理制度。
文教科卫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确定依据主要有三个:
①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范围及规模。
②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定员比例。例如,学校职工的定员比例为教职工与学生人员数之比(或每个学生班应配备的教职工人数),学校教职工的人员编制则依据该定员比例与学生人数(班数)的乘积来确定。
③机构的等级。例如,在确定各级文化馆的人员编制时,首先将文化馆按照其所属行政区的等级和该行政区的人口数量,划分为甲,乙、丙三级;然后国家再对不同等级文化馆分别规定有差别的人员编制总额,等级越低编制总额越少。定员管理对控制文教科卫事业支出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使财政在向这些单位拨付人员经费时有据可依,而且也能够有效地控制事业费支出的规模。
2.定额管理。是通过制定文教科卫事业单位的收入定额与支出定额的方法来确定对其供应资金的数量与控制其经费开支规模的管理制度。分为收入定额管理与支出定额管理两大类。
(1)收入定额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①补偿性收入定额。指文教科卫事业单位为补偿其业务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而取得收入的定额。
②生产性收入定额。指文教事业庳位因提供实物产品而取得收入的定额。
③代办性收入定额。指文教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办业务而取得收入的定额。
(2)支出定额管理。包括两类五项:
第一类,按支出用途划分,支出定额可以分为人员经费定额与公用经费定额两项。人员经费定额是指在人员经费开支中制定的各项定额。例如,平均每一工作人员年标准工资为多少;公用经费定额是指在公用经费开支中制定的各项定额。例如,平均每一工作人员年公务费多少。
第二类,按定额的范围划分,支出定额可以分为三项;单项定额、综合定额和扩大综合定额。单项定额是每一具体开支项目的定额。如办公费定额、邮电费定额、水电费定额等;综合定额是若干单项定额的汇总。例如,公务费定额就是一个综合定额,它是由办公费、邮电费等单项定额汇总而成的;扩大综合定额是若干个综合定额的汇总。例如,公用经费定额即为扩大综合定额,它由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综合定额汇总而成。在文教科卫事业支出的管理中,定额与定员一样,也是国家安排和控制文教科卫事业费支出的重要依据。对于全部依靠财政拨款的单位而言,财政部门根据其定员和经费定额,就可以确定向其供应经费的数量;对于需要财政拨款弥补收支差额的单位而言,财政根据其定员以及收入定额与支出定额之间的对比关系确定对其拨款的数量。
3.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2]
4.我国定员定额管理存在的问题[3]
实行经费“定员定额”管理办法实际上就是在编制预算单位预算时按照单位的定编数和人均经费标准核定预算。经费定员定额管理要求财政部门准确地掌握各单位的定员编制和制定科学合理的定额标准。但目前财政部门虽掌握人员编制数,也有支出标准,却不尽科学合理:主要问题有:
1.人员管理粗放性。目前,财政部门只能掌握编制部门最初核定各单位的编制数,不能及时掌握单位人员变化情况,导致核定预算时仍沿用过去的编制人数,人员和经费不能实行动态管理,因而制定出的定员定额标准与单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2.定额标准缺乏科学合理性。我国长期以来的定额标准不是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财力的可能计算出来的,而是根据历年的决算数据倒推出来的。即按照往年或近几年决算中各项经费的决算支出数除以编制人数得出。因此,致使定额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很大差距。由于定额标准不是按照单位的职能确定的,很可能造成部门之间苦乐不均,相互攀比,从而形成管理上的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