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房学派

1.官房学派简介

  官房学派(cameralism,17世纪),又称作重商主义的官房学派,又译作“官房学”、“官房主义”、“计臣学”,是重商主义的一种形式,强调促进国家福利状况,认为增加国家的货币财富能增强国家的经济力量,是指16-18世纪德意志、奥地利的一些财政及行政改革学家和学者,由于彼此观点接近而形成的一个特殊集团。

  官房,在欧洲的中世纪原指国家的会计室,中世纪以后指国库或泛指国王的财产。官房学是有关政治、经济知识的总称,包括财政学国民经济学、私经济经营学和产业行政学等科学。当时德国各大学设官房学一科,主要是培养财务行政官吏和君主的财政顾问,故名官房学派。德国官房学派以1727年在哈雷大学和奥德大学设立官房学讲座为界限,分为旧官房学派和新官房学派。16~17世纪的德国处于封建国家向近代的统一国家过渡的阶段,由于各大小诸侯国和自由城市的各自割据,进行土地兼并与争夺城市的战争,德国经济遭到破坏,皇帝在政治经济上的实权,受到极大的限制。为了加强国家对财政经济活动的管理和控制,扩大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和国家富强,官房学派以重商主义的经济思想,阐明财政与国富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与英法重商主义思想有所不同,其基本思想是用政治权利谋求国家的经济统一,增加财政收入和增加国家经济实力。

经济学派
重农学派
古典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
奥地利学派
奥地利经济学派
新奥地利经济学派
边际效用学派
德国历史学派
弗莱堡学派
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
供给学派
官房学派
公共选择学派
功利主义
货币学派
哈佛学派
海派经济学
经济历史学派
剑桥学派
激进经济学派
经济浪漫主义学派
经济自由主义
凯恩斯主义
洛桑学派
伦敦学派
李嘉图派社会主义者
李嘉图学派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瑞典学派
数理经济学派
新制度学派
新古典综合学派
新剑桥学派
新自由主义
新凯恩斯主义
新历史学派
新经济地理学派
新制度经济学派
理性预期学派
芝加哥经济学派
制度学派
重商主义
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
资产阶级经济学
古典自由主义
成本学派
[编辑]

2.官房学派代表人物

  旧官房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G·奥布里特L·Von·薛肯道尔夫J·J·贝切尔等人。

  新官房学派主要代表人物:翟肯多福(Vertludwig von Seckendorf,1626-1692),尤斯蒂(Johann Heinrich Gotelob Von Justi, 1720-1771) 和宋能非尔斯。   

3.官房学派的行政组织思想

  官房学派的行政组织思想包括:

  (1)建立统一的、完整有效的行政组织制度与方法;

  (2)主张选用优秀的人才来治理国家;

  (3)主张国家行政组织机构应将管辖的事务分为若干部门来管理;

  (4)加强国家及政府的权利。

4.官房学派的税收思想

  官房学派的税收思想是16~18 世纪流行于德国的重商主义的税收思想体系。

  旧官房学派的理论

  这个学派的特点是以研究充实国库,特别是如何使王室财政充裕为主,具有国王私人财政学的性质。薛肯道尔夫把国家财政视为君主和私人经济的一部分,认为应该把官产收入及特权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基础,在官产收入和特权收入不足以弥补财政支出时,才能征税。在税收根据理论方面,他持“利益说”的观点。认为税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代价,人民应该自觉承担纳税义务。

  新官房学派的财政理论

  此理论虽然仍以充实国库的研究为主,但同时也重视对如何增加国家财富的研究。新官房学派思想理论,主要体现在新官房学派代表人物尤斯梯和宋能非尔斯的著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