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通关的概念
大通关是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工程的简称。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的通知》,明确指示“实行‘大通关’制度,提高通关效率”。2004年,在全国提高口岸工作效率现场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进一步指示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大通关工作,提高口岸工作效率。
所谓大通关,指的是口岸各部门、单位、企业等,采取有效的手段,使口岸物流、单证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顺畅地运转,同时实现口岸管理部门有效监管和高效服务地结合。它是涉及海关、外经贸主管部门、运输、仓储、海事、银行、保险等个国家执法机关和商业机构的系统。实施大通关,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提高效率,减少审批程序和办事环节,口岸各方建立快捷有效的协调机制,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实施科学、高效地监管,以达到口岸通关效率的大幅度提高,真正实现“快进快出”。
2.大通关的流程
大通关具体流程是进出口企业通过自身与海关联网的计算机,或通过预录入单位(报关企业)将报关数据向海关业务数据处理中心传输。海关业务数据处理中心收到数据后,对报关数据进行逻辑校验,对监管条件进行审核,并自动作出判别。对符合要求的,发出回执,通知企业海关已接受申报;对不符合要求的,则退回不接受申报,企业根据计算机提示进行修改和补充。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海关业务数据处理中心的计算机自动进行货证统一的审核,而后通过网络向现场海关进行复核、查证。企业根据反馈信息,将书面报关单及随附单证递交现场海关,现场海关审核单证,并与计算机报关数据核对。如情况正常,则办理具体验放手续。
3.实例:深圳海关建立"大通关"建设中所起作用和取得的成效
口岸工作效率的大幅度提高和投资环境的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外贸的发展、投资环境的改善和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2002年,我国利用外资突破500亿美元,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吸收外资第一大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超过6000亿美元,成为世界第六大贸易国。这充分说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已经初步形成了健康的政策导向、有序的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市场环境。
以深圳海关为例,2003年6月,广东省召开全省"大通关"建设工作会议,省领导在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搞好"大通关"建设,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为外经贸和经济发展服务。作为深圳口岸的主要执法部门之一,近年来,深圳海关一直致力于营造便利、快捷的通关环境,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作为大通关 "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在海关总署和广东分署的统一指导下,依托先进的科技手段,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通关效率,实现有效执法和便利贸易的高度统一;二是作为"大通关"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在深圳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口岸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全力以赴推进深圳市"大通关"建设。深圳海关在改善通关服务,营造"大通关"环境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简化通关手续,提高贸易效率,优化投资环境
1、全面推广陆路快速通关作业改革
深圳毗邻香港,入世后,深港经济联系日趋紧密,口岸验放压力也随之增大。为有效解决口岸"瓶颈"堵塞难题,深圳海关认真贯彻落实总署提出的"两水两路"通关改革指示要求,2001年1月,全面启动陆路通关改革,在深圳的陆路口岸与省内海关73个转关车场正式试行新的转关运输监管模式。以货物提前申报、口岸海关快速放行、主管地海关办理验放为突破口,实现转关监管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口岸车辆通关由过去平均每45分钟放行一辆降低到1分多放行一辆,明显舒缓了口岸压力,监管的有效性也得到加强。
同年,深圳海关成功开发公路口岸电子自动核放系统,通过五种电子设施(通道监控系统、车辆自动识别系统、司机卡自动识别系统、电子地磅系统和电子闸门系统)联动,实现对车辆的自动识别和报关数据的逻辑审核、判断,自动处理放行。该系统实施后,转关车辆通过海关电子通道的时间仅需4-5秒,比以前车辆通过海关通道需1分多钟的时间大为缩短。2003年,深圳海关进一步完善对陆路运输车辆的通关管理, CEPA协议签订的翌日,在皇岗口岸启动"报检"和"报关"车辆自动核放,采用自动核放车辆的覆盖面由过去的60%提高到80%,陆路通关效率进一步得到提高。
2、不断探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新模式
加工贸易在深圳外经贸发展中举足轻重。针对深圳加工贸易企业数量多、产业链条长、生产配套能力强的特点,近年来,深圳海关积极探索管理模式,依托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科学的流程设计,不断提高加工贸易的管理效能。
2002年6月开始,深圳海关全面实施深加工结转模式改革。新模式采取"一次审批、分别报关、自动对碰、重点核查"的结转方式,结转环节从8个减少为4 个,办结手续的时间由至少5-7天减至平均1天左右。深加工结转效率的提高大大促进了加工贸易和深圳外贸出口的增长。
2003年,深圳海关根据总署第100号令精神,全面推进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改革,实现以合同为管理单元向以企业为管理单元,以纸质手册为管理重点向以电子账册为管理重点的重大转变。实施联网监管一方面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办理备案手续的时间。大量需人工完成的工作改为由计算机完成,企业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时间由联网前的10-15个工作日减少至1个工作日。另一方面海关自身监管力度也得到加强。由于采用联网监管的企业实现网上备案、网上报请核销,使海关监管与企业自管相结合,达到对企业生产过程实现实时监控的目的。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努力构建大通关体系
"大通关"建设的本身是一项涉及多个行业、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全社会的整体规划和总体推动。基于以上认识,深圳海关在继续深化自身通关作业改革的同时,主动加强与其他口岸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努力营造出优质、高效的整体通关环境。
1、与检验检疫部门开展"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扩大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项目试点范围的通知》下发后,深圳海关立即行动起来,与检验检疫部门紧密配合,建立畅通的联络沟通渠道,选择在本地通关、属海关A类管理、产品单一、质量稳定的自理报关型企业进行试点。通过双方业务、技术人员的密切协作,在较短时间内就完成电子通关单系统基本流程、系统控制、异常案例处理等测试工作。目前,海关与国检部门的联网核查试点全面铺开,从试点运行的情况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严密监管、服务企业的目的。
2、与国税部门进行"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运行"试点
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高退税效率。2003年,深圳海关与国税部门开展"出口退税子系统联网运作"工作,有效保证出口退税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避免因系统应用而影响企业的及时退税。双方还建立了联系配合办法,确保报关单电子数据与纸质单证数据相一致,有效打击骗税、骗汇行为。各现场海关还指派专人负责解答企业疑难问题并协助查询数据。目前,该系统运行总体情况正常,国税与有关出口退税企业反映良好。
3、与银行推广"网上支付"项目
2003年,深圳海关与银行界组织实施"网上支付"项目试点工作。外贸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支付海关税费,减少了企业往返海关、银行办理手续的次数和时间,使缴纳税费时间由原先的平均半天缩短至20分钟以下,将因人工缴费耗费时间而影响通关效率的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通过以上举措,无纸通关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电子海关"、"电子口岸"的新型通关作业模式正在深圳口岸逐渐形成。
从今年1月27日零时起,深圳皇岗口岸旅检通道实行24小时通关,整体通关运行顺畅。董建华先生提出的"旅客半小时通关,车辆不超过一小时通关"的要求已基本实现。同时,随着打击以价格瞒骗为主要特征的各种商业瞒骗走私活动取得成效,大规模的走私在深圳地区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随着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实施,深港经济合作迈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展,社会各界对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的要求必将日趋迫切。推进大通关建设,对于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海关有效监管与高效运作的统一有着显著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圳海关将按照贸易便利化的理念,不断改革业务制度,促进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努力使海关工作在高水平上与国际相接轨,实现管理方法、执法能力和工作效率的整体提升,继续为优化投资软环境,支持深圳外源性经济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