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价格

1.什么是劳动力价格[1]

劳动力价格是指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当获取的劳动报酬,通常它以货币工资的形式表现。

2.劳动力价格的具体表现形式[2]

(一)工资

工资主要有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浮动工资和分段计酬工资等形式。

1.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依据生产者所完成的合格产品或工作数量来支付的一种工资形式。其计算公式如下:

劳动者应得的计件工资=生产某种合格产品数量×该种产品的计件单价

计件单价=

某一等级工作日(小时)工资标准
工作日(小时)产量定额

2.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根据生产者的劳动时间来支付劳动力价格的一种工资形式。

3.浮动工资

浮动工资是将劳动者等级工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按照劳动贡献和经营成果的大小进行浮动的一种工资形式。浮动工资可以结合质量、数量、利润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以便克服固定工资的缺点,把劳动报酬与企业盈利情况等联系起来。

4.分段计酬工资

分段计酬工资是将计时和计件两种方式结合起来的一种工资形式。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的部分,按本人的工资级别领取计时工资,超过定额部分则按照计件部分计算领取计件工资。

(二)奖金津贴

奖金是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超额劳动的报酬,它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具有灵活性,可以随着劳动者实际付出的劳动量及其成果的变化而变化,从而弥补等级工资难以及时反映劳动消耗变化的缺点。主要形式有综合奖、单项奖、超额奖,此外还有合理化建议奖、发明创造奖等。津贴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对那些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的工种,以及特别繁重、艰苦、复杂或有损健康的劳动的一种补充报酬。在某一工种岗位就享受与其相应的津贴;一旦离开,这种津贴就取消。其主要形式有岗位津贴、夜班津贴、野外津贴、取暖津贴、防暑津贴等。

(三)其他报酬

如企业年终分配的红利、节假日的慰问金等。

3.劳动力价格的影响因素[1]

劳动力进入市场进行交流,其价格必然受到市场诸多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因素有:

(一)劳动力的市场供求状况

当劳动力供大于求时,其市场价格呈下降的趋势;当劳动力供小于求时,其市场价格呈上升趋势。所以,即使企业有了工资决策权,可以自主分配,职工的工资水平也不可能随意决定,而必然由各工种的市场劳动力的供应与劳动力的需求均衡所决定,这是关键性因素。

(二)货币币值的影响

劳动力价格既然要通过货币工资的形式表现,其标准水平就不能不受到货币规律的作用、当货币发行过多,通货膨胀,货币贬值时,货币工资的名义标准就会提高;反之,货币发行过少,货币升值时,货币工资的名义标准就会下降。当然后者的可能性极小,如果出现此种情况,企事业单位会通过降薪裁员等途径加以解决。

(三)其他因素的影响

诸如国家政策,综合国力、企业效益差异等,对货币工资都会起到重大的影响,也是我们应当加以考虑的。

4.劳动力价格的确定方法[2]

劳动力价格的制定,必须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在增加生产、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企业应努力使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福利逐步增长。现阶段企业确定劳动力价格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余额法

当年生产收入在补偿物化劳动消耗费用、向国家缴纳税金、向有关部门上交管理费、按规定比率提取各种各样的积累后,其余额便是劳动力的价格总额,即用于按劳分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这种方法能够将劳动者的工资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地联系起来,使企业的全体成员共同承担经营的风险。这种方法适合以劳动入股方式举办的经济实体。

(二)分成法

当年生产收入在补偿物化劳动费用和缴纳税金后,按照事前规定的分配比例分给发包人和承包者(经营者、劳动者),承包者所得部分便是劳动力价格总额。这种方法事前只规定劳动报酬的比例,其绝对量也主要取决于企业生产收入和物化劳动费用这两个因素,因此,能够使企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这种方法比较适合实行租赁堆包责任制和经理承包责任制这两类企业。

(三)固定工资总额法

企业的工资总额是按照劳动者人数、工资级别和工资标准事先确定的,每个劳动者可以按月领取工资。这种方法不像前两种方法需要事后结算,因此便于核算活劳动消耗费用,计算产品成本,有利于劳动者获得稳定的工资收入,有计划地安排生活,但不利于把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联系起来。为了克服这个缺点,企业在计算劳动力价格时应采用固定工资加奖金的办法,奖金多少取决于当年经济效益的高低。

5.劳动力价格的形成基础[1]

劳动力价格包括简单劳动力价格和复杂劳动力价格两部分。复杂劳动力价格是建立在简单劳动力价格基础之上的,它是简单劳动力价格的倍加。因此,研究劳动力价格,首先应当研究简单劳动力价格。

(一)劳动力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它包括人的体力和脑力两部分。在任何社会中,劳动力均是进行生产活动最基本的、最活跃的要素,创造社会财富缺它不可。对于劳动力是不是商品问题,理论界长期以来存在争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指出要发展劳动力市场,为劳动力是商品提供了依据。对于劳动力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理论界的意见则是完全肯定的,一致认为:劳动力与其他商品一样,其价值也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凝结而成,所不同的是,劳动力依附于人的身体而存在,而人的身体靠生活资料来维持。所以,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自然就由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的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具体来说,劳动力的价值由三部分构成:(1)维持劳动者劳动力的再生产所需的生活资料所包含的价值;(2)保证劳动力延续所要的赡养劳动者子女的生活资料所包含的价值;(3)提高劳动者劳动力素质需要的各种教育、培养等费用所包含的价值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而开支的享乐费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者的物质生活水平将不断提高,劳动者受教育的机会也将不断增多,这必然影响劳动力价值量的变化,是我们应注意的。

除以上认识外,理论界还一致认为:劳动力与其它商品一样,也同样具有使用价值。所不同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可以生产出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并使预付的价值增值,这就是劳动力的独特使用价值所在。

既然劳动力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力也是商品,劳动力就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流,于是,也就自然要借助于价格。当前,我国劳动市场,人才市场上,劳动力的流动也一样要借助于价格。劳动力价格合适,流动加快;劳动力价格不合适,流动停滞,这是一般经济规律的反映。

(二)劳动力价格的形成基础

劳动力价格的形成基础是劳动力的价值。因为,只有劳动力的价格能够补偿劳动者自身及其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培训等费用时,劳动者才可能受雇或受聘;否则,在正常年景(非灾荒或战乱年景),在发育完好,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不可能流向价格偏低的部门或企业。所以,作为劳动力价格的表现形式——工资的制定应当以此为最低标准。

在不同经济条件下,不同的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部门及行业,劳动力价格圾不相同,差距很大。其根本原因是由生活消费水平的不同和劳动力消耗的不同造成的。经济发达的国家、地区,消费水平高,受教育程度高,劳动力价格也必然高;反之,经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消费水平低,受教育程度低,劳动力价格也必然低。同样劳动力消耗大的部门及行业,劳动者劳动力的再生产所需的生活资料费用消耗大,劳动力价格应当高;反之,劳动力消耗小的部门及行业,劳动力的价格应当低,这是价值规律作用的结果。

上述分析的是简单劳动力价格的概念。复杂劳动力价格与简单劳动力价格相比,它应高于简单劳动力价格。因为,简单劳动力转化为复杂劳动力,它必须经过较高层次的教育,因此,它凝结着较高层次的劳动,具有较高的价值,现实生活中,我们对科技商品价格定得较高,主要就是考虑到复杂劳动力的价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