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素养的概念[1]
信息素养概念的酝酿始于美国图书检索技能的演变。1974年,美国信息产业协会主席Pau.lZurkowski率先提出了信息素养这一全新概念,并解释为: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源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能。信息素养概念一经提出,便得到广泛传播和使用。世界各国的研究机构纷纷围绕如何提高信息素养展开了广泛的探索和深入的研究,对信息素养概念的界定、内涵和评价标准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见解。
1987年信息学家PatrieiaBreivik将信息素养概括为一种“了解提供信息的系统并能鉴别信息价值、选择获取信息的最佳渠道、掌握获取和存储信息的基本技能”。
1989年美国图书馆协会(ALA)下设的“信息素养总统委员会”在其年度报告中对信息素养的含义进行了重新概括:“要成为一个有信息素养的人,就必须能够确定何时需要信息并且能够有效地查寻、评价和使用所需要的信息”。
1992年,Doyle在5信息素养全美论坛的终结报告6中将信息素养定义为:一个具有信息素养的人,他能够认识到精确的和完整的信息是做出合理决策的基础,确定对信息的需求,形成基于信息需求的问题,确定潜在的信息源,制定成功的检索方案,从包括基于计算机和其他信息源获取信息、评价信息、组织信息于实际的应用,将新信息与原有的知识体系进行融合以及在批判性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使用信息。
2.信息素养的内容和特征[2]
信息素养包含了技术和人文两个层面的意义: 从技术层面来讲, 信息素养反映的是人们利用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从人文层面来讲, 信息素养也反映了人们面对信息的心理状态, 或说面对信息的修养。具体而言, 信息素养应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热爱生活, 有获取新信息的意愿, 能够主动地从生活实践中不断地查找、探究新信息。
2、具有基本的科学和文化常识, 能够较为自如地对获得的信息进行辨别和分析, 正确地加以评估。
3、可灵活地支配信息, 较好地掌握选择信息、拒绝信息的技能。
4、能够有效地利用信息, 表达个人的思想和观念, 并乐意与他人分享不同的见解或资讯。
5、无论面对何种情境, 能够充满自信地运用各类信息解决问题,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
美国提出的“信息素养”概念则包括三个层面: 文化层面( 知识方面) ; 信息意识( 意识方面) ; 信息技能( 技术方面) 。经过一段时期之后, 正式定义为: “要成为一个有信息素养的人, 他必须能够确定何时需要信息, 并已具有检索、评价和有效使用所需信息的能力。”
而在《信息素养全美论坛的终结报告》中, 再次对信息素养的概念作了详尽表述: “一个有信息素养的人,他能够认识到精确和完整的信息是做出合理决策的基础; 能够确定信息需求, 形成基于信息需求的问题, 确定潜在的信息源, 制定成功的检索方案, 以包括基于计算机的和其他的信息源获取信息, 评价信息、组织信息用于实际的应用, 将新信息与原有的知识体系进行融合以及在批判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使用信息。”
信息技术的发展已使经济非物质化, 世界经济正转向信息化非物质化时代, 正加速向信息化迈进, 人类已自然进入信息时代。21世纪是高科技时代、航天时代、基因生物工程时代、纳米时代、经济全球化时代等等, 但不管怎么称呼, 21世纪的一切事业、工程都离不开信息, 从这个意义来说, 称21世纪是信息时代更为确切。
在信息社会中, 物质世界正在隐退到信息世界的背后, 各类信息组成人类的基本生存环境, 影响着芸芸众生的日常生活方式, 因而构成了人们日常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信息素养在不同层次的人们身上体现的侧重面不一样, 但概括起来, 它主要具有五大特征: 1、捕捉信息的敏锐性, 2、筛选信息的果断性, 3、评估信息的准确性, 4、交流信息的自如性和应用信息的独创性。
3.信息素养的外延[3]
信息素养已经从简单的搜集、处理信息的定义上扩展开来,成为一个有丰富内涵的定义,下面就是信息素养的内涵与外延图示:
4.信息素养的构成要素
- 1.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是指对新信息的敏锐,保持追求新知识的 热情;对信息在科学研究与实践以及人们从事的各项活动 中的性质、价值及功能等的认识。信息意识的强弱决定了 获取、判断和利用信息能力的自觉程度。 据相关资料统计 ,我国每年各类科研和革新课题中有50%左右是重复国外已 有的成果; 国内课题彼此重复的约占三分之二。全球由于没能及时 获取相应的、及时的科技信息资料,造成重复研究所引 起的浪费占科研经费的10%,金额达百亿美元。 我国近几年平均每年批准专利8000多件,专利专利 8000 局专利文献的利用率仅为1.1%,在有限的书刊中,利用 率不超过30%。我国科研人员收集信息在整个科研工作 中所占的工作和时间比例为5-15%,而美国为59%。由 此可见:信息意识不强,可造成低水平重复研究、导致 人力、物力和时间的严重浪费。
- 2.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指人们获取、处理信息的能力。包括检索、组 织、利用信息的能力。个人信息能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 决定着他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工作能力,使其在纷繁无序的 信息中筛选、鉴别出自己所需的信息,并给予充分的利。 全世界每年出版的图书有80万种以上,科技期刊8万种 以上,发表期刊论文大于600万篇以上;公开的专利说明书 100多万件;国际会议文献1万多件;美、英、德、日 等国产生的科技报告达20万件左右,科技文献浩如烟海, 具备一定的信息检索能力才能查找出有用的科技信息,在 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开发,才会避免重复,少走弯路,事 半功倍。 据报道: 我国科研人员中能阅读外文资料者占30%左 右,90%的人从未受过信息培训,近20%的人对信息检索还 一无所知。
- 3.信息评价
信息评价是对获得的信息进行 信息评价是对获得的信息进行 辨识、选择、 辨识、选择、创新知识的能力
- 4.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是指整个信息活动中的道德规范。继 信息道德 承已有的研究成果,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危害社 会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传递不良信息等。 高尚的信息道德是正确信息行为的保证,信息道 德关系到整个社会信息素养发展的方向。
5.信息素养与知识产权素养之比较[4]
- 1.知识产权与信息
先了解知识产权与信息的关系。
首先,知识产权本身也是信息的一部分。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不象有形财产权一样看得见、摸得着,它必须依托某种介质以信息的形式反映出来,人们正是通过了解这些信息,才了解知识产权。例如,世界上最新的发明创造,90%以上是通过专利说明书传播的,利用专利信息能缩短60%的研究开发时间,节约40%研究开发经费。而且专利信息不等同于普通技术情报,它还包含法律和商业信息,这就从根本上为技术创新资源通过市场合理配置提供了基础。其他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商标权等同样必须以信息的形式才为人们所认知。因此,在当今社会信息量巨大,且混杂无序、参差不齐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信息构成了信息资源中最具价值、最核心的部分,成为推动知识经济与信息社会深入发展的中坚力量。
其次,知识产权作为法律制度对社会信息化发挥了重要作用。①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和信息创新的动力机制。社会信息化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知识和信息创新,而知识、信息的创新必须有一个内在动力机制和保护智力成果,维护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知识产权制度正是这样一种机制,在激励人们进行信息产品生产和创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社会信息化的有效动力机制。②知识产权制度是信息市场运行的基础机制。信息市场是实现信息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信息产业发展和推进社会信息化的基本途径。而知识产权制度则是信息市场有效运行的基础调节机制。③知识产权制度可以增强全民信息意识。知识产权制度使人们深刻认识到信息就是财富,从而逐渐在整个社会树立起信息创造价值的新观念,不断增强全民的信息意识。知识产权以法律为准绳保护信息权利人,从某种意义上强调人们自身的信息素养,促进了信息道德的建立,逐步使人们做到“自控”,不断增强全民信息道德意识,从而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
- 2.信息素养?知识产权素养?熟更重要?
综上所述,信息素养中信息道德包含了知识产权内容,知识产权制度反过来增强人们信息意识,促进信息道德的建立;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信息资源中最具价值的部分,是推动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而知识产权制度又是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社会有效的动力和保障机制。在这交错复杂的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出,知识产权始终是信息社会的核心部分,由此推断出知识产权素养必然是信息素养的核心。
上个世纪80年代,大部分国人不知电脑为何物。90年代,不知互联网有何用处,当政府斥巨资建信息高速公路时,遭到包括许多院士在内的国内各阶层的强烈反对。也难怪,中国刚刚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又一下跃步到信息社会,国人如何能接受呢?因此,在20世纪末,提高国人的信息素养尤其是信息能力素养成为最为紧迫的任务。在国家的大力提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努力下,国人信息能力素养有了极大提高,截至2007年3月,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达到1.44亿,我国已成为全球信息通信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时光才过去十多年,但今日中国的信息化程度却是当初的人们无法想象到的。但随之也带来不良信息泛滥成灾、网络侵权犯罪频频发生等一系列消极后果。据信息产业部的统计,我国电脑病毒的感染率高达55%以上。垃圾电子邮件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这时人们才充分意识到加强信息道德素养尤其是知识产权素养的重要性。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发展,以经济与科技为代表的综合国力竞争尤其是知识产权竞争成为国家间竞争的焦点,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西方国家与我国的贸易摩擦加剧,知识产权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知识产权作为知识经济和信息化社会核心的经济增长点,成为一个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已被赋予更深刻的社会内涵。可以说,没有知识产权的国家,不可能成为创新型国家,也不可能建设高度发达的信息化社会。因此,在信息化社会,知识产权素养是信息素养的核心,是信息素养的最高层次。
信息素养的重要性这里不多作赘述了,近十几年来,我国学术界发表了大量文章,仅1995-2004年公开发表研究信息素养的文章就达1200多篇。党中央、国务院也对青少年信息素养教育给予高度重视,1999年6月13日,作出5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6指出:“知识经济已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要“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十几年来社会各界的宣传和努力,已经使信息素养教育的观念深入人心。
然而,对于知识产权素养,长期以来似乎被国人所淡忘。中国人忽视知识产权的历史太长了,许多惨痛的教训对我们太深刻了。如火箭中的分区燃烧技术,我国早在60年代初期就已解决,由于中国当时没有专利制度,不可能申请专利,也没有向国外申请专利,虽然日本掌握这一技术要比我们晚得多,但他们将这种技术运用于发动机制造,并申请专利,形成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当我国的汽车工业还在蹒跚起步之时,日本已成为世界名副其实的汽车制造大国。著名科学家袁隆平的杂交水稻技术在70年代就已轰动世界,由于没有申请专利,当年袁隆平发明的50项杂交水稻技术全部在文献中公开,导致世界第一的发明技术产生以下后果:一是无法排他性地使用杂交水稻技术;二是难以独享杂交水稻技术产业化带来的收益,使得中国农业丧失一次独享杂交水稻技术而获得飞跃发展的机会。
即使进入世纪之交,中国人对知识产权素养的认识也远未达到信息素养应具有的高度。据教育部调查,我国有72.3%的高校未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教学机构,72.7%的高校既未设置知识产权教学必修课,也未设置其选修课。我国每年产生3万多项科技成果,只有10%左右申请了专利保护,其余绝大部分成果以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学术讨论的形式公之于众,慷慨地让全世界共享。国家商标局公布的390多个“国家驰名商标”,在国外都不同程度地被人抢注。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国人知识产权素养缺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