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中观税负
2.中观税负水平的变化[1]
对于微观和中观税负水平的变化,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 , 不同产业和行业税负水平逐步合理化。由于产业与行业情况不同 , 国家税收政策在一定时期分别采取鼓励政策、限制政策或者中性政策是理所当然的。行业和产业的税收负担在尽可能消除非主观因素带来的超额利润。
第二 , 不同经济类型税负水平悬殊逐步缩小。原本内资重于外资 , 国有重于民营 , 以及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片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市场经济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相悖 , 造成的人为税负畸轻畸重问题逐步被消除。例如 , 2007年开始推行的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明显可以消除内外资企业税负不一的实际状况。
第三 ,不同地区税负水平逐渐趋于公平。从经济发展快慢与税收相应增加的规律分析 , 东部地区绝大部分省市中观税负水平已经事实上高于全国和其他地区。三大经济带中 , 东部税收负担最高 , 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税收负担。以 2002年的数据为例 , 发达地区的三市一省宏观税负水平就比较高 ,北京为 42.49%, 上海为 34.40%, 天津为 24.08%, 广东为21.55%; 而贵州省宏观税负水平为 14.15%, 大西北的陕西为 11.81%、新疆为 12.43%、宁夏为 11.99%。第四 , 不同收入群体税负更加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也可以看出 , 首先提高了必要扣除费用标准 , 从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分析 , 改革的结果本身就是偏向于对低收入者的优惠; 同时 , 国家已经从紧紧 “盯死 ”工薪阶层发展到了对高收入阶层的管理 , 据统计 , 高收入者的纳税额已经占到了税收总额的 30%以上 , 并且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加强对高收入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