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进货退出
2.商品零售企业进货退出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应冲减“物资采购”账户,冲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检查时,应审阅物资采购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看其是否有红字记录。如果属于进货退出行为,则还要查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看其是否作了相应的红字记录。另外,在检查中还要注意,企业发生了进货退出行为,但为了多计进项税额,多列商品采购成本,而有意隐瞒退出的行为。对此要留心对其他会计资料的检查,例如进货退出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等,再检查相应账户是否有对应的记录。
【例】某商业企业在拆包整理商品时,发现上月购入的乙商品有2箱不符规格,经与供货方协商,同意退回商品,进价1000元/箱。作会计分录如下:财会部门收到红字进货单时:
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
借:库存商品——乙商品 2000(红字)
贷:应收账款 2000(红字)
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含税零售价1500元/箱):
借:库存商品——乙商品 3000(红字)
贷:应收账款2000(红字)
商品进销差价1000(红字)
收到供货单位开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234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红字)
贷:应收账款 2000
上述会计分录,如果都用蓝字填制也可以,即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收账款”。但在登账时,“应交税金”、“应收账款”应用红字记入借方发生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