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损失

1.什么是资产评估损失

资产评估损失是指对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而造成的损失。

2.资产评估损失的认定

企业各项资产因评估确认的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家统一组织的企业清产核资中发生的资产评估损失;

(二)企业按规定应纳税的各种类型改组中发生的评估损失;

(三)企业免税改组业务,对各类资产评估净增值或损失已进行纳税调整的。

企业的各项资产应依据下列证据确认资产评估损失:

(一)国家统一组织清产核资的文件(不包括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经常化、制度化资产清查);

(二)中介机构资产评估资料;

(三)政府部门资产评估确认文书;

(四)应税改组业务已纳税证明资料;

(五)免税改组业务涉及资产评估增值或损失已纳税调整证明资料。

3.资产评估损失的审核

1.确认评估资产的存在,审核申请资产评估损失税前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1)获取资产评估报告和附件,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记录的资产评估损失额核对是否相符。

(2)审核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损失是否符合税收法规和有关规定。

2.取得充分必要的证据。确认资产评估损失应取得下列证据:

(1)国家统一组织清产核资的文件(不包括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经常化、制度化资产清查);

(2)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资料;

(3)政府部门资产评估确认文书;

(4)应税改组业务已纳税证明资料;

(5)免税改组业务涉及资产评估增值或损失已纳税调整证明资料。

3.确认资产评估损失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企业确已形成的资产评估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