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行政命令
2.行政命令的特征
3.行政命令的分类[1]
行政命令可以按照不同的对象来划分:对于一般事件来说,它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对于具体事件来说,则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无沦是抽象的行政行为还是具体的行政行为,都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下级或个人都不能违背。行政命令的分类,通常有以下几种:
(1)单纯命令,即上级对下级就具体事件所发出的指示、规定、通知等等;
(2)法规命令,即行政机关按照职权范围对一股事件所定出的规程.细则、办法等等;
(3)委任命令,即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上级机关的委任、授权所发布的命令;
(4)执行命令,即行政机关或行政首脑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所颁布的命令。
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密切的关系,通常把法律和命令合称为“法令”。一方面,法律必须依据命令来颁发;另一方面,法律的执行也离不开命令,而命令还可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法律和命令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的相辅相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