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负盈亏的基本要求是:企业在完成国家税金的前提下,必须以收抵支,利润归自己支配,亏损也由自己负责。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可以使责、权、利统一,有利于发挥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生产关系。中国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完全的自负盈亏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前也实行自负盈亏,不过,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自负盈亏,企业盈利增加了,按规定比例与国家分享,盈利减少甚至发生经营亏损时,只按相应的比例降低其经济利益。因此,要使全民所有制企业具有活力,必须转换其经营机制,真正做到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