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自筹基建支出[1]
2.自筹基建支出资金来源[2]
自筹基建支出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教育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可以用“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住房基金或修购基金)以及从银行申请基建贷款等,也可以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作为来源。如果以“事业基金”作为自筹资金的资金来源,平时对基建支出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结转自筹基建”账户,待基建竣工后,再转入“事业基金”账户;如果是以“专用基金”(住房基金或修购基金)作为自筹基建支出的资金来源。平时对基建支出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结转自筹基建”账户,年终时再转入“专用基金”账户;如果是以基建借款作为自筹基建支出的资金来源,平时对基建支出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计入“结转自筹基建”账户,待竣工后,结转固定资产成本的同时,再转入“固定基金”账户。如果是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为来源,平时则计入支出账户,年末再转人事业结余。对以上各种资金来源自筹基建完工后,均应相应地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账户。这里需着重强调的是如果以基建借款进行自筹基建,其利息费用在竣工之前计入工程成本,竣工之后,计入“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账户。
3.自筹基建支出账户的设置[2]
为了总括核算自筹基建支出的发生和核销情况,应设置“结转自筹基建”账户。该账户为支出类账户,借方登记支出的发生,贷方登记支出的核销,平时借方余额表示支出的累计数,年末结账后应无余额。如果有余额,是指尚未完工的基建借款项目的支出累计数。本账户可按基建项目,设置明细账以进行明细核算。
4.自筹基建支出核算的案例分析[2]
例(1)教育事业单位以其事业基金作为自筹基建支出的资金来源,将自筹基金800000元转存建设银行,用于基建项目。
贷:银行存款 800000
例(2)承上例,按规定年终将“结转自筹基建”账户的余额转入“事业基金”账户。
借:事业基金 800000
贷:结转自筹基建 800000
例(3)承[例1],基建竣工后,按基建成本840000元增加固定资产。
借:固定基产 840000
贷:固定基金 840000
例(4)承上例,将其差额40000元予以结转。
借;结转自筹基建 4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同时,借:事业基金 40000
贷:结转自筹基建 400004
例(5)如果[例4]为剩余60000元,予以收回。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事业基金 60000(业务重复,不入账)
如果是以专用基金作为自筹基建支出资金来源,则将“事业基金”改换为“专用基金”账户即可,不再举例。
例(6)以基建借款940000元作为教学用自筹基建支出的资金来源,借款期5年,年利率12%。基建期为两年。
借:结转白筹基建 940000
贷:基建借款(借人款项——基建借款) 940000
例(7)基建期的利息支出每年112800元。
借:结转自筹基建(112800+112800) 225600
贷:基建借款(借人款项——利息)(112800+112800) 225600
例(8)基建完工后,按基建成本1165600元结转其工程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1165600
贷:结转自筹基建 1165600
同时,借:事业基金 1165600
贷:固定基金 1165600
例(9)基建完工之后的每年利息112800元,予以结转。
借:教育事业支出(112800×3) 338400
贷:基建借款(借人款项——利息)(112800×3) 338400
例(10)偿还基建借款1504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基建借款(借人款项) 1504000
贷:银行存款 150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