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竣工决算
2.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3.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内容
- 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2)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结算书;(3)同级财政审批的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4)各年度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5)各种合同及协议书;(6)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7)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8)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入、出库资料;(9)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10)工程项目交点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11)其他资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1)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表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決算审批表;表2,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概况表;表3,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表4,交付使用资产总表;表5,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小型基建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表1,竣工工程决算总表;表2,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列支的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包括: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是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事项是否约定;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是否真实合规;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是否合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真实合规。
-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包括: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真实合规性审计,概算总投资、投入实际金额、实际投资完成额的比较;分析超支或节余的原因。
-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
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应交使用资产是不真实、完整。
- 7.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
包括:结余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小金库;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数量、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库存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转移挪用问题,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及时;基建收入是否及时清算,来源是否核实,收入分配是否存在问题。
- 8.尾工工程审计。
包括:未完工程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
4.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区别
-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 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 3、二者的目标不同
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