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

1.什么是盗版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作品以及盗版网络知识产品。盗版,即俗语"D版"。

2.盗版存在的市场基础[1]

1、盗版存在的需求基础。

尽管“盗版”首先给人的感觉就是它绝非一个好东西,应该消灭,但是在一片喊打声的同时,消费者却在行动上给予了实际的支持,这就是盗版现象的市场需求基础。在盗版市场上,存在市场需求是其最根本的基础。

在明知商品真假的条件下,理性或有限理性的消费者之所以更多的选择盗版品而不是正版品,最直接的原因在于盗版产品的消费价值高于正版品的消费价值。什么是商品的消费价值呢?我们知道,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考虑两个因素,一个是价格,一个是质量。如果某个商品的质量太差,即使价格很低,可能也不会有人问津;反之,如果某件商品的价格太高,即使质量很高,恐怕买主也是寥寥无几;但是,如果某件商品的价格很低,而其质量又比较好,购买者肯定会很多。显然,购买者并不是单独地看待价格的高低和质量的好坏,而是综合的分析价格与质量的关系,即质量—价格比,它可以作为消费者所考虑的商品价值。因此,可以这样说,消费者购买盗版品的直接原因在于盗版品的质量—价格比远高于正版品的质量—价格比。在消费者看来,虽然盗版品的质量比正版品低,但是相差的程度非常有限,比如说,人们一般使用的Microsoft Office2000办公软件,除去普通老百姓一般很少使用的一些功能外,盗版品与正版品在质量或使用价值上几乎没有什么差异。但是,盗版产品的价格远低于正版产品,比如,在成都市场上,正版的Microsoft Office2000办公软件的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人民币,而它的盗版品只需要不到10元人民币。盗版品与正版品的价格比是1比600,盗版品的价格优势绝对让人心动。

消费者更多的“投票”盗版品,从根本原因上看在于这种选择能够给他带来最大效用。为了简化分析,我在此对正版品与盗版品的质量差异不作考虑,二者的唯一差别在于价格,即正版品的价格高于盗版品的价格。

2、盗版存在的市场供给基础。

尽管盗版的存在从根本上在于有市场需求基础,但是盗版品毕竟是有厂商生产出来的。对于厂商来说,并不是有市场需要就会有市场供给。就某种产品来说,厂商之所以选择生产盗版品而不是正版品,除了它在生产正版品上的所受的诸多限制之外,可能关键在于盗版品的生产价值大于正版品的生产价值。什么是商品的生产价值呢?对厂商来说,那种商品值得生产,不能只看它的价格高低,也不能只看成本大小,要看产品的价格与成本的差(即利润),或者看价格—成本比。如果一种商品的价格很高,但是生产成本也很高,从而生产无利可图,价格—成本比小于1,没有哪家企业会主动去生产它;反之,即使一种商品的价格很低,但是它的生产成本也很低,以至于生产利润相当可观,价格—成本比大于1,“挡不住的诱惑”,厂商无需政府动员也会趋之若鹜,甚至政府想堵也堵不住。树欲静而风不止嘛!因此,利润或价格—成本比可以用来反映商品的生产价值。下面分三个方面来说明:

首先,技术和制度限制使得许多企业不能生产正版品。在盗版或正版中,“版”者版权也!在市场经济中,为了激励人们创新,政府运用专利法或版权法对版权进行保护。政府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对“版”进行保护,这无疑是非常应该的,但是这种保护会形成市场上的行政垄断和法律垄断,从而限制了许多厂商以合法的身份生产正版品。

其次,生产正版品的价格或收益怪圈导致了盗版品的大量产生。在正版品生产的垄断条件下,源于其垄断价格的巨大垄断利润对其他企业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这种诱惑使资源有向该产品聚集的趋势。然而,在过高的版权费用和制度硬壁的双重阻拦下,这种趋势就转化为生产盗版品。在盗版品的强烈冲击下,生产正版品的成本因加强防伪等原因而大大提高,而价格却在盗版品的竞争中不断下降,从而正版品的价值大大降低,这又进一步强化了盗版品的生产和供给。

再次,盗版品生产价值还集中的体现在它的生产成本优势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项生产活动的成本包括直接生产费用和版权费用。与正版品的生产相比,盗版品在直接生产费用上存在一定的优势,这是因为盗版者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使用更加便宜的原材料,采用更加简捷的生产工序,使得产品成本大大降低。比如,用光盘刻录长达30集的电视剧,直接的生产费用(包括刻录机的折旧费、白盘费、刻录软件分摊费、人工费等)不会超过50元。不仅如此,盗版活动的低成本还体现在盗版商免费使用了别人的诸如专利权,著作权等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版权费用在专利保护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最后,盗版产品的供给还与厂商从事盗版所面临的风险的大小和对待风险的态度有关。由于盗版的违法性,因此就有被查处并被惩罚的不确定因素存在。盗版在给厂商带来较高的预期收益的同时,也带来较大的风险。对风险与收益的选择,将影响盗版品供给的多少。假定厂商在投资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安全资产上的投资即从事正版品生产,一是风险资产上的投资即从事盗版产品的供给,前者的预期收益为无风险的收益R1, R1,较为固定但通常也较小,风险或损失可能为0,后者的预期收益R2,R2的变动较大但在数量上也更大,可能损失为R0,盗版品的供给就取决于厂商对不同投资的效用评价。对于风险偏好型的厂商来说,较高预期收益带给它的效用大于损失时的负效用,他倾向于进行盗版产品的供给,当然,可能损失的大小会改变厂商对待风险的态度等,如此说当被查处的可能性增大,一些本来爱好风险的厂商将变为厌恶风险,从而减少盗版产品的供给。但是,由于现行制度规定的缺陷,市场的人为分割,地方或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以及执法者的寻租和麻木等多种原因,使得从事盗版活动的人非常容易逃避检查或逃避处罚,盗版的实际风险极低。

3.盗版现象的经济福利效应[1]

在经济学上,对一种经济现象的评价,可以通过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社会总福利来说明。同样,对盗版也可以从这些方面来分析它的经济效应。

1、从消费者剩余来看,盗版活动在长期和短期的影响是不同的。

在短期,由于盗版品的存在,原来不能购买或没有购买某种商品的消费者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盗版品,从而增加消费者福利;原来使用正版品的消费者改为使用盗版品,因盗版品的低价格而给买主带来更大的消费者剩余;即使是对使用正版品痴心不改的消费者,也能够在盗版品的冲击下以更低的价格购买正版品,并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在长期,盗版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依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政府和正品生产企业对盗版不采取任何防范和打击措施,让盗版品的泛滥成灾,正版品的生产完全无利可图,不仅已有的正版品被完全挤出市场,而且不会有新的正版品产生,那么盗版品将会走到无“版”可盗的地步,此时消费者的福利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如果在长期中,通过市场竞争和各种治理措施的实施,正版品的价格不断下降,逐渐逼近盗版品的价格,从而正版品的市场空间日益扩大,最终完全挤占盗版品市场,那么消费者也会从中获得不少好处。

2、盗版活动对生产者剩余的影响是复杂而多面的。

就盗版品生产企业而言,由于他把更多的资源用在盗版品的生产上是一种理性的行为,因此他的经济效率会提高,从而在盗版活动中会增加他的生产者剩余。就正版品生产企业而言,如果盗版厂商的剩余的获得仅仅是正版厂商剩余的一种转移,那么正版品企业必然会损失剩余;如果由于盗版竞争的存在,促使正版企业进一步改进技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扩大销售量,即使其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了,正版企业的剩余也完全可能增加。

  3、社会福利来可以用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和来表示,因而盗版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就直接取决与买卖双方剩余的综合变化。

盗版现象存在有利和不利两反面的影响,因而它可能增加社会福利响,也可能减少社会福利。从人们的内心感情和一般认识上看,通常认为盗版活动对社会是没有好处的。盗者偷也!仅仅一个“盗”字就十分清楚的表明了这一点。其实,盗版活动会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是无可置疑的,这是因为市场上盗版产品的多少将影响到正版商下期的研发投入。因为盗版产品的数量是如此之多,以至使正版商的预期收益为零,甚至为负时,正版商将停止对新产品新技术的投入,这将影响到社会技术的进步和发明创造,进而造成对总产出的影响。盗版的存在对社会的损失可以通过技术进步GDP增长的贡献加以粗略估计,如果上期 GDP增长100亿美元,技术进步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0.1,本期GDP增长110亿美元,且因盗版而使技术进步的贡献率降为0.08,则盗版导致的社会损失为1.2亿美元(100×0.1亿美元-110×0.08亿美元)。但是,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足够的事实证明盗版活动的负面影响大于其正面影响,也就不能得出盗版一定要损害社会安定福利的结论。看来,在盗版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上可能存在认识误区。

4.反盗版的策略选择[1]

1、政府不能完全杜绝盗版活动,因而彻底解决盗版不应该成为反盗版的实际目标。

一方面,只要盗版现象产生的市场基础存在,盗版是不可能人为取消的,另一方面,盗版活动复杂多样的影响,也决定了完全杜绝盗版行为本身也就同时消除了它可能带来的好处。正如人们不能在倒洗澡水时把娃娃一起倒掉一样,我们也不能消除盗版的负效应时把他的正效应也一起消除。因此,政府的反盗版仅仅是为了抑制盗版活动,减少盗版数量,把盗版的负效应控制在最低水平。

2、政府的反盗版行动应该适度,过度严厉和过分宽容都是不理性的。

盗版可能会给社会带来各种负效应,这种负效应就是盗版的使社会付出的代价,简称盗版成本。不仅如此,政府或社会的反盗版行动也会给社会带来成本。政府的反盗版贯穿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从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研究,到相关法规的制定、监督机构的设立和人员配置,再到对盗版行为的处罚或判罪。政府在反盗版过程中所必然要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全部费用就构成反盗版成本。一般而言,我们可以预期,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严格的反盗版措施时,反盗版成本会上升,而盗版成本则会下降,反之,当政府实施采取比较宽松的反盗版措施时,反盗版成本会下降,而盗版成本则会上升。也就是说,反盗版的成本是随着反盗版程度的增加而上升的,而盗版成则随着即反盗版力度的加强而下降。显然,反盗版行动就存在一个度,社会究竟应该对盗版行为采取什么程度的反盗版行动,必须进行相关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分析。一项理性的反盗版行动应该使盗版成本和反盗版成本之和达到最小。可见,政府的反盗版并非愈严格愈好,也不是愈宽松愈好。

3、修改过时规章制度是被政府反盗版行动所遗忘了的重要手段。

诚然,执法不力是导致盗版泛滥的重要因素,其实,不适应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保护版权的规章制度也是罪魁祸首之一。这些过时的制度规定,助长了市场垄断,甚至是过度的垄断,高额的垄断利润衍生出大量的盗版。比如说,在信息时代的今天,长达 16年的专利保护—美国专利法的规定—就显得太长,日益严重的盗版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对此,我们很多人尤其政府从感情上是难于接受的,在政府实际的反盗版行动中也是很难见到的。

4、更多的运用市场机制来反盗版,可能会成为政府反盗版的现实取向。 

如果说垄断产生盗版,那么从这种意义上讲,反盗版就是要反垄断势力。运用市场竞争来反垄断已经是大势所趋,因而用竞争来反盗版也可能成为政府的优选策略。为此,我国政府可以借加入WTO的机会,借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机会,通过改革和开放来引入和加强竞争,有效的防止盗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