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蒂格勒模型概述
2.施蒂格勒模型的分析前提
3.施蒂格勒模型的因素
施蒂格勒模型的中心论题是"规制由产业谋取,并主要根据其利益来设计和运作"。模型中有三个主要因素:
(1)规制立法重新分配财富。施蒂格勒认为,规制形式的最主要决定因素是规制将财富在社会成员间转移的方式;
(2)立法者行为受其维持当权者的愿望驱使,即立法设计追求政治支持最大化;
(3)利益集团为获得可接受的立法而以提供政治支持方式进行竞争。
随之而来的结果通常为:规制偏向于使组织良好的利益集团获益。施蒂格勒分析到,生产者对立法过程的影响较之消费者有明显的优势,这是因为企业数量更少,并且企业可能比它们的消费者有更多同质性,花费较少成本即可组织起来。由于企业数量少于消费者,企业的平均收人高于强加给消费者的人均损失,因而生产者比消费者具有更强的行动激励。所以最后的规制结果必然是有利于生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