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会计

1.什么是施工企业会计

施工企业会计是以施工企业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按照现行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运用一整套专门的核算方法,对施工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连续、系统的核算和监督。通过规范、完整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披露,施工企业能够得到并向外界提供真实、可靠并与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这对于加强施工企业管理,促进和提高其经济效益,帮助其现实的或潜在的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相关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2.施工企业会计的特点

1.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

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决定了企业的施工及管理人员、施工机具、材料物资等生产要素,以及施工管理、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都要随工程地点的转移而流动。因此,施工企业在组织会计核算时,要适应施工分散、流动性大等特点,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使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级施工单位搞好生产的积极性。同时要更加重视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材料物资等的管理和核算,及时反映它们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避免集中核算造成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脱节现象。

此外,施工生产流动性的特点,还决定了企业施工队伍每转移到一个新的施工现场,都要根据施工的需要搭建各种临时设施。因此,施工企业还须做好有关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过程中的价值摊销、维修、报废、拆除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工作。

2.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

由于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等特点,这就决定施工企业不能根据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施工生产费用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算各项工程的单位成本,而必须按照承包的每项工程分别归集施工生产费用,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即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经常发生变化,施工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必须紧紧围绕着确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来进行,严格遵循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同时,由于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差异大、可比性差,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实际成本之问不便进行比较,因此,施工企业工程成本的分析、控制和考核不是以可比产品成本为依据,而是以预算成本为依据。

业除了主要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之外,还需要计算其附属工业产品成本、机械施工及运输单位的机械作业成本以及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所生产的产品成本和提供劳务的成本等。

3.工程价款结算方法独特。

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造价高、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垫支大量的资金。因此,对工程价款结算,不能等到工程全部竣工后才进行,这样势必会影响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从而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所以除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的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价款外,大多采用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等方法。为了进一步解决施工企业垫支资金较多的问题,须向发包单位或建设单位预收工程款和备料款,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再予以扣还。

此外,由于施工周期长,对于跨年度施工的工程,施工企业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年度的工程价款结算收人和工程施工费用,以确定各年的经营成果。

4.成本开支受自然力影响。

旋工企业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决定了施工企业一般只能露天施工,有些施工机械和材料也只能露天堆放,受自然力侵蚀的影响很大。因此,成本核算应考虑风、霜、雨、雪等气候因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施工机械除使用磨损外,受自然力侵蚀而造成的有形损耗也较为严重,其折旧率相对较高;在进行材料核算时,也要考虑因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