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建筑产品
2.建筑产品的分类
在中国,建筑产品分为:
①房屋建筑,包括厂房、仓库、住宅、办公楼、医院、学校、商业用房等;
②构筑物,包括烟囱、窑炉、铁路、公路、桥梁、涵洞、机坪等;
③机械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工程(不包括机械设备本身的价值)。
建筑产品按其完成程度,又可分为:
①已完工程,即竣工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②已完施工,即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被看作“假定产品”;
③未完施工,即已投入人工、材料,但尚未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
3.建筑产品的特点 [1]
(一)建筑产品在空间上的固定性;
一般的建筑产品均由自然地面以下的基础和自然地面以上的主体两部分组成。基础承受其全部荷载,并传给地基,同时将主体固定在地面上。任何建筑产品都是在选定的地点上建造和使用。一般情况,它与选定地点的土地不可分割,从建造开始直至拆除均不能移动。所以,建筑产品的建造和使用地点是统一的,且在空间上是固定的。
(二)建筑产品的多样性
建筑产品不仅要满足复杂的使用功能的要求,建筑产品所具有的艺术价值还要体现出地方的或民族的风格、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程度,建筑设计者的水平和技巧及建设者的矿赏水平和爱好,同时也因受到地点的自然条件诸因素的影响,而使建筑产品在规模、建筑形式、构造结构和装饰等方面具有干变万化的差异。
(三)建筑产品的体积庞大性
无论是复杂的建筑产品,还是简单的建筑产品,均是为构成人们生活和生产的活动空间或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而建造的。建造一个建筑产品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制品、构件和配件。因此,一般的建筑产品要占用大片的土地和高耸的空间。建筑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相比较其体形格外庞大,
4.建筑产品生产的特点
由于建筑产品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过程具有以下特点:
(一)建筑产品生产的流动性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决定了产品生产的流动性。在建筑产品的生产中,工人及其使田的机具和材料等不仅要随着建筑产品建造地点的不同而流动,而且还要在建筑产品的不同部位而流动生产。施工企业要在不同地区进行机构迁移或流动施工。在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要编制周密的施工组织设计,划分施工区段或施工段,使流动生产的工人及其使用的机具和材料相互协调配合,使建筑产品的生产连续均衡地进行。
(二)建筑产品主产的单件性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和类型的多样性决定了产品生产的单件性。每个建筑产品应在国家或地区的统一规划内,根据其使用功能,在选定的地点上单独设计和单独施:工。即使是选用标准设古十、通用构件或配件,由于建筑产品所在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蓑件的不同,其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等也要因地制宜,根据施工时间和施工条件而确定,而使各建筑产品生产具有单件竹。
(三)建筑产品生产的地区性
由于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决定了同一使用功能的建筑产品因其建造地点不同,也会受到建设地区的自然、技术、经济和社会条件的约束,从而使其建筑形式、结构、装饰没计、材料和施工组织等均不一佯。因此建筑产品生产具有地区性。
(四)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
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和体形庞大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因为建筑产品体形老大,使得最终建筑产品的建成必然耗费大量出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建筑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还要受到工艺流程和生产程序的制约,使各专业、工种间必须按照合理的施工顺序进行配合和衔接。又由于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使施工活动的空间具有局限性,从而导致建筑产品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占用流动资金大的特点。
(五)建筑产品生产的露天作生多
建筑产品地点的固定性和体形庞大的特点,使建筑产品不可能在工厂、车间内直接进行施工,即使建筑产品生产达到了高度的工业化水平的时候,总装配后,才能形成最终建筑产品。
(六)建筑产品生产的高空作业多
由于建筑产品体形庞大,特别是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进展,增多,建筑产品生产高空作业多的特点日益明显。
(七)建筑产品生产协作单位多
仍然需要在施工现场内进行高层建筑物的施工任务日益建筑产品生产涉及面广,在建筑企业内部,要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建筑产品上组织多专业、多工种的综合作业。在建筑企业的外部,需要不同种类的专业施工企业以及城市规划、土地征用、勘察设计、公安消防、公用事业、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科研试验、交通运输、银行财务、物资供应等单位和主管部门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