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红利

1.什么是改革红利

  改革红利是指国家通过体制变革和机制创新给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全部有益成果的总和。改革的实质是制度变迁制度创新,改革红利是指由制度变迁制度创新所带来的收益改革是一个由制度均衡到制度不均衡再到制度均衡的过程。当存在制度不均衡时,新制度安排的“获利”机会就会出现。如果制度变迁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就存在以制度变迁实现帕累托改进的可能。此时,一项新制度的出现就会将潜在的收益转化为现实的收益,从而形成改革红利。

  除改革红利外,我国另外两大红利分别为“人口红利”和“资源红利”。

2.改革红利的内涵[1]

  红利,原本指的是股份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由股东所获得的超过股息的那部分利润,实际上就是通过“投资”而获得的利润“回报”。推而广之,由投入带来的发展可以被称之为发展红利。发展总是依赖于一定的制度条件的,但制度会带来交易成本,好的制度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坏的制度则会增加交易成本。改革就是对制度的一种调整和改进,是好制度取代坏制度而降低交易成本的过程,这可以说是“制度红利”。在此基础上,就容易理解什么是“改革红利”了。制度和体制机制的变革创新就是一种“投资”,这种“投资”我们称之为“改革”,通过这种“投资”方式所取得的特殊“利润”——改革成果,即为改革红利。换句话说,改革红利就是通过制度创新,降低交易成本,创造发展优势,提高发展效率,进而带来超过原来资源配置方式下所能获得的增量收益和回报。“改革红利”应该是制度红利和新增发展红利的叠加,是制度变化之后而获得的“多出来”的那部分物质财富和有益成果,实质是由于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提高了效率和生产力。

  如果将“物质财富”和“有益成果”的概念抽象化、一般化为“价值”形态,并按照马克思逻辑思维方法,则可以将“改革红利”称之为“盈余价值”,“盈余”即为“多出来”之意,即“改革红利”是通过改革的途径使得现有要素资源进行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而获得的“多出来”的那部分产出价值。西方经济学在阐释全要素生产率理论时也使用了大致相同的方法,也就是除去要素数量投入带来的经济增长之外,剩余部分则是由技术进步制度创新和要素质量提高带来的“赢余”或“多出来”的部分,被称为“全要素生产率”。在这种意义上讲,通过改革体制机制,获得超过在原来资源配置方式下财富产出的那部分价值形态,即为改革红利。

  从“改革红利”的定义和本质来看,“改革红利”的内涵至少应当包含三层含义。第一层,通过体制机制变革和创新,降低制度交易成本,是创造改革红利的前提;第二层,通过要素资源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使制度红利进一步转变为发展红利,是创造改革红利的支撑;第三层,创造改革红利离不开公平公正地分配改革红利,只有做到共同创造和共同分享,才能为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提供保障。

3.改革可以释放红利的原因分析[1]

  从实践层面看,我国经济发展已经出现减速趋势,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非常突出,扩内需,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惠民生,保稳定,每一项任务都很艰巨,也都离不开深化改革。例如,要健康地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涉及到一系列深层次利益关系调整和体制机制障碍,没有改革开路,没有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公共服务体系等制度创新,很难有序释放城镇化内需潜力。

  释放改革红利不仅是发展的需要,也存在很大的潜力和空间。李克强总理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在完善过程中,靠改革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还有巨大潜力,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全体人民还有巨大的空间”。

  从政府层面来看,简政放权、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还有很大潜力。“改革红利”的第一层含义指出,创造改革红利的前提是体制机制的变革和创新,就是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实际上是减少和放松管制,不断向企业、社会和个人放权,增强发展的自主性。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改革红利就是放权放出来的,就是政府职能转变转出来的。目前,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仍然较多,行政性审批方式在资源配置方面还占据很高地位,行政性垄断改革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服务型政府还没有真正地建立起来。因此,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潜力很大,应当成为我国未来改革攻坚战的中心环节和着力点。

  从市场层面来看,要素资源的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还有巨大的潜力。“改革红利”的第二层含义指出,创造改革红利依赖于发挥市场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支撑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是实现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最重要的信号,而我国的资源性产品定价机制,还不能真实完全地反映资源价值,还不能充分发挥对经济行为、利益关系经济活力经济结构的积极调节引导作用,还不能为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强有力的支撑。受到改革滞后影响,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还存在很大障碍,没有得到最优化配置。通过价格改革和破除垄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建立健全市场机制,还有很大的潜力,能够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

  从社会层面来看,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红利还有巨大的空间。“改革红利”的第三层含义指出,创造改革红利必须公平公正地分配改革红利,这是改革三十多年后利益关系变化的要求,是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的保障。事实上,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红利,让改革的红利惠及全体人民,始终是我国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说我国前30年的改革,主要是广大人民创造改革红利的话,那么,未来三十年应当是广大人民共享改革红利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