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接受捐赠
2.接受捐赠的优缺点
3.接受捐赠的核算[1]
(一)接受非现金捐赠的资产
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是指捐赠者将非现金资产无偿赠送给企业,既不要求取得回报,也不要求对该项非现金资产具有要求权。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规定的价值计价,借记相关的资产科目,并按应交纳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规定的价值扣除递延税款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属于企业尚未实现的价值,在资产处置之前,不得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在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处置以后,即资产的价值实现以后,才能用于转增资本。在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处置以后,应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转为其他资本公积,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同时,还应将递延税款转为应交税金,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例1.某企业接受捐赠1台不需安装的机器设备,捐赠方提供的发票标明机器设备的价款为100000元,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使用期满后,机器设备报废。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100000
贷:递延税款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3000
2)使用期满报废时。
借: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67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7000
借:递延税款 33000
(二)接受现金的捐赠
企业接受现金捐赠,按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接受现金捐赠形成的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企业按规定的程序增资时,应按接受现金捐赠转增资本的数额,借记“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