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授权批准控制
2.授权批准控制的情况[1]
授权批准控制有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两种情况。一般授权是授予有关人员处理正常范围内的经济业务的权限,特殊授权是授予他们处理超出一般授权范围的特殊业务的权限。例如在处理材料采购业务时,企业规定材料采购员对于1万元以下的材料采购业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决定是否采购,而对于金额超过1万元的材料采购业务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采购。前者即为一般授权的情况,而后者为特殊授权的情况。
在进行授权控制时,应该恰当地确定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的范围。一般授权的范围不宜太大,也不可太小,如果一般授权的范围太大,会使企业领导失去对重要业务的控制,从而冒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一般授权过大会削弱内部控制制度。反之,如果一般授权范围过小,凡事需要请示、批准,使一般授权名存实亡,也会削弱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3.授权批准控制的工作要求[2]
一般来讲,企业对其授权控制的工作有如下几点要求:
1.未经合法授权,企业所有人员不能行使授权
企业应该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授予各层次管理人员以相应的授权权限并赋予相应的责任,不经合法授权,任何人不能审批。有权授权的人则应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事,不得越权授权。
2.未经授权,企业的所有业务不能执行
即每一项经营业务在执行之前,必须按照该项业务的授权程序,报经规定的人员或部门审批。不经审批,不得办理经营业务。这样就能确保一切不合法、不合理、不正确的经营活动在其未发生之前得到控制,确保企业的全部经营活动按照既定的方针、政策进行。
3.经营业务一经授权必须予以执行
如果情况有所变动不能执行的,则应及时请示汇报。已经授权的经营业务,在实际执行中必须按照已授权的方案进行,不准擅作主张,不按授权的方案行事。执行中确实遇到需变动或更改的部分寸应及时报告。这样才能确保各项业务的实施依照既定的方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