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清查财产时发现的尚未批准转销或作其它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报废、毁损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因此,从变现的角度看,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不能视为企业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流动资产项目。 2.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的管理 (一)由于政策原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按规定列支。 (二)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流动资产损失,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由企业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粮食局,市粮食局书面批准后方可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