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程款

1.什么是应付工程款

应付工程款是指工程竣工结算或报账后,应付未付项目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本科目核算土地储备机构为土地储备项目应付给有关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款项。

2.应付工程款的账务处理

(一)办理土地储备项目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支出,借记“收储项目”等科目,按可抵扣的预付工程款,贷记“预付工程款”科目,按照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应付工程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为土地储备项目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

【例】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根据施工企业的预支要求,向施工企业预付工程款150000元。根据付款通知和“工程价款预支账单”,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付工程款15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例】建设单位收到施工企业“已完工程月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本期应结算工程款1000000元,其中甲工程建筑工程款450000 元,乙工程建筑工程款250000元,丙工程安装工程款180000元,临时设施费120000元。经审核属实,按协议规定抵扣预付备料款200000 元、预付工程款150000元,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00000元,实付工程款550000元。

(1)根据“已完工程月报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甲工程450000

——乙工程 250000

——丙工程 180000

待摊投资 120000

贷:应付工程款 1000000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和付款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工程款 1000000

贷:预付备料款 200000

预付工程款 150000

其他应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 100000

银行存款 550000

3.应付工程款的核算

应付工程款核算是指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

本科目应按承包单位户名进行明细核算。

按规定结算工程款时,记本科目贷方;支付工程款或用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抵充应付工程款,记本科目借方;期末余额反映应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账款;本科目应按施工企业名称设置明细账。

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回预付的备料款和工程款,记本科目,贷记“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科目。支付工程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基建投资借款”、“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对于随同工程款一并承付的临时设施包干费,借记“待摊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建设单位不按合同规定而拖延结算期的罚款支出,按规定由自有资金支付,不在本科目结算。

【例】建设单位收到施工企业“已完工程月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本期应结工程价款10000元,经审核属实,按协议规定抵扣预付备料款200000元,预付工程款150000元,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00000元,实付工程款550000元。

(1)根据“已完工程月报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000000

贷:应付工程款 1000000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和付款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工程款 1000000

贷:预付备料款 200000

预付工程款 15000

其他应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 100000

银行存款 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