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余额

1.什么是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是指期初余额加本期增加发生额和本期减少发生额相抵后的差额,也就是在一定时期的期末结出的账户余额。

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2.期末余额的来源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期末余额”的数据来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直接根据总账科目的余额填列。这些项目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清理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库存股盈余公积等。

2.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3.根据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应收账款”项目,应当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等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的合计填列减去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应付账款”项目,应当根据 “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等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贷方余额的合计填列。

4.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应收款”项目,通常应当根据“长期应收款”总账科目余额,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总账科目余额,再减去所属相关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分析计算填列;“长期应付款”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总账科目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总账科目余额,再减去所属相关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填列。

长期借款”项目,通常应当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分析计算填列;“应付债券”项目,应当根据“应付债券”总账科目余额扣除“应付债券”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填列;

5.根据总账科目与其备抵科目抵销后的净额填列。如“存货”项目,应当根据“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应当根据“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减去“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固定资产”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期末余额的结转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1)年末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混淆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的区别。

(2)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账问题,一般说来,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但在实际工作中,结转账户余额有以下两种规范的做法:

一是将本账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账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账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 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表示账目已经结平。

二是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入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入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账目已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