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开放港口(Open Port to Vessels of Foreign Nationalities),简称“开放港口”,通称“国际商港”,指国家公开宣布或同意外国籍船舶可以进出停泊、上下旅客或装卸货物的商业性港口。自中国宣布对外开放以来,这一名称开始被广泛使用。对外开放港口的批准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相继批准了一些新的对外开放港口。外国籍船舶进出对外开放港口,无须经过特别批准,如果进入非对外开放港口,则须由港口事先逐级向有关主管部门特批。外国籍船舶在对外开放港口,可以享受与其他国籍的船舶平等待遇,但在非对外开放港口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