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职业责任

1.什么是审计职业责任

审计职业责任是指审计人员在其执行的审计业务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时所承担的责任。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业责任是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职业责任也要在业务约定书和审计报告中予以明确。

审计职责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审计目标决定了审计职责,审计的职业责任在于“运用恰当的审计技术和方法保质保量地实现审计目标”。

围绕审计目标,审计职责主要有两大方面:

第一,审计人员必须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是否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的评价;

第二,审计人员必须揭露出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漏报和舞弊行为。否则,有可能被认为审计是失败的。

2.审计职业责任的核心内容

审计职业责任的核心内容是审计职业责任的范围和审计责任的程度。审计职业责任的范围是对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负什么责任的界定。审计责任体现在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的期望目标即审计目的。

3.审计职业责任与审计法律责任的关系[1]

审计职业责任是审计职业所固有的。依据功能主义的观点,职业必须具备四个特点:专业知识的综合体、为公众利益服务的定位、允许进入的标准及对公众信任的需求公众的需求催生某项职业(职业的权利),该职业必须利用专门知识服务于公众利益(职业职责),职业对公众利益的保护决定公众对职业的信任程度,这又将加强或降低职业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任何职业都将服务社会公众利益视为最根本的职业责任,注册会计师职业也不例外。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服务于公众利益都是注册会计师职业一致努力的职业责任目标。而审计法律责任是审计职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外在于职业。审计法律责任是促使审计职业责任有效履行的一种社会强制。没有审计法律责任的强制,审计职业责任就会因没有约束而流于形式;审计职业责任又是审计法律责任的基础,审计职业责任履行上的缺陷将导致审计法律责任的产生,审计职业责任的正确履行有利于减少审计法律责任。

早期会计职业组织的目的是主要为了维护职业的整体利益,现今会计职业组织在维护职业利益的同时更要维护公众利益。这种变化也体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在发展进程中对维护公众利益的关注。在“公众需求-公众利益维护-公众信任”和“职业责任-职业权利-职业利益”的关系循环中,维护公众利益这种职业责任的履行是最重要的一环,我们需要基于维护公众利益的职业保护而不是基于职业保护的公众利益维护。

忽视公众利益的维护必然失去公众的信任,没有公众信任也就没有职业的存在,职业利益更无从谈起。维护职业的整体利益,既要减少审计法律责任也要加强审计职业责任的履行,单单回避审计法律责任而无视审计职业责任将会置注册会计师职业于死地,职业利益的维护最终还要依赖审计职业责任的有效履行。

4.会计界必须担负起审计职业责任[1]

会计界从维护职业利益出发所做的调整是相当危险的。为了避免审计法律责任,就不从事这项业务或者在遭受重大损失时就抱怨承担了过多的审计责任,以这种方式消极地规避审计法律责任,必将让公众因怀疑注册会计师承担职业责任的业务能力和人格精神而最终放弃对职业的信任,因此放弃承担审计法律责任就等于放弃审计职业责任乃至整个职业。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既依赖于社会又受制于社会,要从社会谋求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勇于承担责任是人格魅力之所在,也是职业精神之体现。从加强审计职业责任履行的角度积极地减少审计法律责任,进而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利益,才是行之有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