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多边援助
多边援助是指多边机构利用成员国的捐款、认缴的股本、优惠贷款及在国际资金市场借款或业务收益等,按照它们制定的援助计划向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援助。
2.国际多边援助的发展趋势[1]
在国际发展援助的进程中, 多边援助机构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多边援助机构是向低收入国家提供财政援助和技术援助的主要渠道, 而且是市场资金流入中等收入国家的重要中间环节。它们不仅是提供发展援助资金的主要渠道, 而且是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及发展研究的核心机构, 同时也是国际发展援助协调工作的核心部门。联合国发展系统中的诸多机构早已成为国际发展援助的决策性机构, 它们的作用在20世纪90年代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早在80年代, 多边援助资金就已经占发展援助委员会成员国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总额的25%, 如果把成员国向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捐款也计入的话就约占30%。虽然每个成员国向多边机构的捐款额度是有差异的, 但总的趋势是捐款额度呈上升势头。各成员国政府每年向多边援助机构提交一份年度援助预算额, 这就意味着捐款国放弃了对这些援助资金的直接管理权, 转由多边援助机构进行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关于多边援助机构的增资额度、援助资金的分配以及援助方向的确定都要通过全体成员国的讨论来决定,而且讨论的程序日趋复杂化。
多边援助机构的工作得到了所有捐款国的大力支持, 为了表示对多边援助资金的负责, 捐款国对多边援助机构的工作进行定期的评价, 其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多边援助机构在执行既定援助工作中所获得的成绩,而不是依据多边援助机构优越于双边援助机构这种一般性概念。近些年来, 依据这种标准来评价多边援助机构, 使一些捐款国对于某些多边援助机构的工作成效表示了不满情绪, 从而使一些多边援助机构出现了资金的短缺。因此, 绝大部分多边援助机构所面临的迫切任务是提高业务能力和提高援助项目的质量。
随着90年代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国际发展援助任务的日趋复杂化,国际社会要求多边援助机构不断增强其工作能力, 使其成为国际发展援助的中心环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中、在援助的协调中以及在制订援助政策中均起着核心的作用;这些机构为受援国政府提供咨询时都充分地发挥了其职能部门的专长。面对受援国需求上的变化, 世界银行已意识到增强它与联合国各机构之间的合作是相当必要的, 另外, 联合国各职能机构也意识到必须进行改革和调整, 以便加强它们的国别分析能力, 更大限度也提高其援助闷效益。
当前, 重要的问题是增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地位, 促使它成为联合国技术合作方案中关键的放款机构。开发计划署在促进联合国发展系统各种方案的协调一致的同时, 还帮助受援国制定发展政策及提供技术咨询。它还与受援国的财政及计划部门、联合国的专业机构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因此, 捐款国向开发计划署提供资金的重要目的是促进它成为发展援助活动的协调机构。当前, 捐款国努力鼓励联合国各职能机构提高办事能力及增强对于个别项目的反应能力, 在国别援助中增强其战略设想, 其中包括、改进援助政策、促进援助方案的开发、支持援助机构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