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途物资不属实。企业在途物资是在企业已经收到对方的结算凭证并办理了货款的结算,但货物仍在运输途中,即企业已取得了材料的所有权。一些企业为了虚增流动资产,通过虚增在途物资的方式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在实务中,在途物资还包括虽然已经运达企业但是尚未验收入库的商品和材料。
(2)在途物资的金额不正确。一般来说,期末在途物资的金额是通过“物资采购”账户的期末余额来反映的。但是当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收发核算的情况下,“材料采购”账户的期末余额不仅包括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而且包括已验收入库但尚未结转的材料成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