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在途款
所谓在途款是指在途未达款项。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在途款是指在规定的决算清理期内,收到应属于上年度收入的款项和收回上年不应列支的款项,或需要通过“在途款”科目过渡处理的资金数。这些款项,在发生时虽然款已收到,但却是属于上个年度的,从上年度的角度来看,这些款尚未到达,需要用“在途款”作过渡性核算。
2.在途款的核算
3.在途款的账务处理[1]
例、2005年的年终清理期,某省财政清理出90000元的一般预算收入未收;当年10月份有一笔200000元基金预算支出属于错支,并通知有关单位。
对于应收未收的一般预算收入,先登记在本年度的一般预算收入和在途款账户,待款项收到时再记入国库存款账户,并冲销在途款:
(1)在预算年度的收入账户中记:
借:在途款 90000
贷:一般预算收入 90000
(2)款项收到时:
借:国库存款 90000
贷:在途款 90000
(3)对于错支的基金预算支出,先登记在在途款账户,并冲销当年基金预算支出,待款项收回时再登记在国库存款并冲销在途款:
借:在途款 200000
贷:基金预算支出 200000
(4)将错支的资金收回时:
借:国库存款 200000
贷:在途款 200000